一群人去南部玩,拖得太晚在車上睡死。朋友歸心似箭,一路飆車回台中,我們都睡的跟豬一樣沒感覺。被拍照173公里超速,扣牌照駕照三個月,罰款24000。這些都還好,但賠償店家營業損失要四十萬。請問有轉圜的餘地,讓法官裁定扣我朋友的車牌嗎?而不是店家的車牌?
cychou5190 wrote:請問有轉圜的餘地,讓法官裁定扣我朋友的車牌嗎?而不是店家的車牌? 罰牌照A的車主,扣牌照B?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頂多跟店家談營業損失少一點猜想是以每日租金*天數(三個月)去推出這四十萬吧。可以請店家提出這台車在一個月之中,曾經被租用過的最高天數,然後乘上三倍。展現賠償誠意與降低賠償中取個平衡。
cychou5190 wrote:一群人去南部玩,拖得太晚在車上睡死。朋友歸心似箭,一路飆車回台中,我們都睡死沒感覺。被拍照178公里超速,扣牌照駕照三個月,罰款24000。這些都還好,但賠償店家營業損失要四十萬。請問有轉圜的餘地,讓法官裁定扣我朋友的車牌嗎?而不是店家的車牌? 沒有人員傷亡波及無辜已是大幸不過看到這後續的麻煩.....不禁嘴角上揚
嗯...開租來的車 載一群睡死的人開到18格以上,還真敢40萬除90天 這台車一天租金4444,而且還是算90天都有出租哦常租給這種的跟本賺翻了,車還不用動不用耗損 就收入40萬。一般租車行不是有什麼賠償營損上限的嗎?這部份不太了解。
178開什麼車呀!好快cychou5190 wrote:一群人去南部玩,拖得太晚在車上睡死。朋友歸心似箭,一路飆車回台中,我們都睡死沒感覺。被拍照178公里超速,扣牌照駕照三個月,罰款24000。這些都還好,但賠償店家營業損失要四十萬。請問有轉圜的餘地,讓法官裁定扣我朋友的車牌嗎?而不是店家的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