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駕車於交流道準備匯入高速公路(在加速車道)時速58要加速遇到前車惡意減速至28影片上面有時間速度顯示檢舉時卻遇到這種回復說我安全距離不夠,難不成所有的違規行為都要扣上安全距離為依據才要開罰嗎我上次檢舉WISH 跟 現代的休旅車ix35開後霧燈員警竟然回覆我,是不是後霧燈還要再查證,未避免爭議所以不開罰違規是事實我舉證還會不開罰難怪陸上開後霧燈的車會越來越多影片在另外電腦上面,我用手機PO文的稍後再補影片
檢舉後霧燈這種都要看開單員警,我上下班都是國三和國一都會走到國一的員警就是二話不說,直接開國三的通常都是在幫違規者找理由所以後來我在國三遇到,都是直接開遠燈在他後面一路照所以你也不用灰心,他如果沒被開過單,就是會一直有這種行為總有一天會遇到開單的員警的就像有時我檢舉行駛路肩時,違規的車剛好沒拍到那算他運氣好,但是他之後還是會走路肩反正他走十次好了,被檢舉到一次就爽了有時我很佩服那些走路肩被我拍到的,明明就知後面有車他還趕大喇喇的切到路肩去行駛,拿4000塊拼後面的車沒有行車記錄器,真的很有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