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請問輕微擦撞車禍!當下已經請保險公司出面(代位求償),事後對方想簽和解書!我要理他嗎?
7月初在路口綠燈剛起步,我(汽車)時速不到10km/h,騎士(A)的背包背帶勾到騎士(B)的把手,
造成騎士(B)重心不穩碰到我(汽車C)前保桿後跌倒,所以簡單說是摩托車(A)&(B)的問題,小弟我應算是受害者
因為剛起步,騎士(A)&(B)又剛好在我右側A柱左右的位置,所以也不會特別去注意,也沒辦法特別閃了
騎士(A)人沒事,騎士(B)人跌倒但無大礙無外傷,到警局做完筆錄後就各自離開!因為小弟我有保乙式&第三人責任險!
所以表明一切交給保險公司處理(代位求償),車修好我也沒特別去關心其他細節(之前的經驗也是這樣,沒有再去理會)
事隔3個月,這幾天接到騎士(B)來電表明想要簽和解書,理由是為了避免日後節外生枝,並了解我(汽車C)和他只是關聯關係,
真正責任在騎士(A),希望簽和解書避免日後我找他求償,反之他也不會來找我!而是會去找騎士A求償
當下我以為騎士(B)是好心人,我也想說既然車修好,那再簽份和解書應該是比較有保障!所以回覆會再考慮看看,
但這幾天越想越不對,以下有些疑問想請大家幫忙解惑,並提供些意見 ~
Q1.我(汽車C)有保險,並已委託保險公司處理(代位求償)!所以一切賠償、協調理應全權交給保險公司處理!我應該不能也不行
與事故其他兩方和解,騎士B想要和解(或是喬事情)應該找保險公司,對吧 !?
Q2.我簽了和解書,萬一保險公司還沒與騎士(A)&(B)求償我的修車費或是賠償對方,那不是變成保險公司拿不到錢變成呆帳
明年我的保費不就漲價了?又或是變成我有責任了?
※已經詢問理賠專員事故分析&肇責判決的結果,明確是否已向對方(騎士A&B)完成理賠動作,應該這幾天會有結果!※
Q3.因為事故發生到出險完成(我的車維修完畢)是與保險公司A承保,而目前是與保險公司B承保,我目前的狀況應該還是找(請)保險
公司A協助處理嗎?
Q4.車禍當下沒有提出其他異議(財物損失、人員受傷),事後才再求償!這樣有效嗎?又或是說有效期限是多少?總不能無限上綱吧!?
個人猜想,應該是保險公司尚未與騎士(A)&(B)有求償的動作(如果是真的也未免太晚了吧),所以騎士(B)為了自保不想賠錢才想簽
和解書,不然又為何怕我與他求償呢?若要和我求償,那也應該去找保險公司才對不是嗎?總之一切都是怪怪的
謝謝各位努力看完 ~ 感恩再感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