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直行車(摩托車 )因前方是轉彎處時速故50~60公里
對方汽車對向左轉到我方道路
該路段無畫分向線及車道線 是條小路勉強可雙向會車的道路
這裡說誰對誰錯我想還是等一個月後車禍分析結果出來才知道肇事比重
我如果不剎車應該是會撞到他前保桿
但我因閃避煞車減速往中間靠 結果還是測撞他的後車門
我人有受傷也去醫院開診斷證明 我車也有受損
但因為是在對方上班的廠區前發生車禍,對方擺明就是要我負全責100%
也被他載去原廠修車廠估價他的車損原本三萬,最後跟原廠協調至兩萬
他說車在維修廠的期間 上班的交通費不跟我拿,但他是希望我盡快負擔修車費用
所以當下我是怕對方車不修好 會使用搭計程車部分來增加賠償費用
只好去領了兩萬給對方 盡早讓原廠訂料修車 避免造成他後續通勤的費用(這也是我後來發現理虧的部分)
因為是第一次車禍賠償對方 我忘了要算車輛殘值以及肇事比重
我就先自行給對方兩萬先把車修好
警察後續有詢問滿意度調查並跟我聯絡說我有權提告刑事 過失傷害的部分
也去找了律師 律師也覺得我賠償太多 但前提我已經有自認為要賠償對方的因素
現在我想應該等車禍分析結果出來再決定是否跟對方商討已先支付修車費用的部分
但我在當天已經傻傻的與對方私下寫了和解書但內容不是很完全
因為我們也不是專業的 有許多漏洞 內容只有提到我賠償對方維修費兩萬..
而且律師也看過我的和解書內容說我們寫的這份並未寫(放棄)刑事訴訟提告
且建議我不該賠償這麼多 所以還是可以能爭取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