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已經在內線,你還從我左側超車!!
要不是我先看後視鏡,發現你在我後方,撞到要算誰的?
影片8秒處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48條第6項條文內容確實有盲點存在,
以致同向後方直行車輛以為前方就算要轉彎,也應禮讓後方直行車輛,
於是乎車禍爭端由此產生!
文章關鍵字
這車型屬於屁孩駕駛多的,不必意外


純粹分享 wrote:
我都已經在內線,你...(恕刪)


放寬心,相信您騎在台灣的道路上也不是只有一兩天.
對錯問題我相信您的贏面較大(只是您沒有完全貼在車道左側,這樣對方就是完全逆向超車了)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

純粹分享 wrote:
我都已經在內線,你...(恕刪)

樓主反應不錯,這種的危險超車騎士我們這裡很多,算常態.....
可以檢舉看看 都跨越雙黃線了!!
這真是太誇張了!!
想死也別拖人下水!!

cp175641 wrote:
這車型屬於屁孩駕駛多...(恕刪)


中肯


RX78NT12003 wrote:
樓主反應不錯,這種的...(恕刪)


謝謝



lhh123 wrote:
可以檢舉看看 都跨越...(恕刪)


好的我去檢舉看看!!
所以你可以從左側超車,他不行?

打方向燈不代表你不用看後照鏡

R.B.G wrote:
所以你可以從左側超車...(恕刪)


請看清楚再來討論

純粹分享 wrote:
請看清楚再來討論...(恕刪)

"要不是我先看後視鏡,發現你在我後方,撞到要算誰的?"......樓主寫的
就是有看後照鏡啊....就是有看後照鏡啊....就是有看後照鏡啊....
這種垃圾開車騎車時都遇到過,真的不怕死,要死不要害到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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