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甲方紅燈左轉 乙方黃燈衝撞甲方 乙方無照駕駛+肇事逃逸 此案何解

請問甲方紅燈左轉 乙方黃燈衝撞甲方 乙方無照駕駛+肇事逃逸 此案何解
甲方開汽車有駕照直行但是看橫向車道黃燈 便起步左轉過白線紅燈中
乙方騎機車2個大人1個小孩時速約60衝黃燈撞到甲方
乙方無照駕駛+外加車禍當下告知甲方不要報警
直接肇事逃逸
乙方3人皆輕傷
此案該如何推判

r0931919378 wrote:
此案該如何推判


各打五十大板!
My Interior Knowledge is Extraordinaire
~~暗夜星辰~~ wrote:
...(恕刪)

民事歸民事,刑事歸刑事
民事應該算50 50
刑事該罰的就罰
所以就是甲方闖紅燈是八?
甲方闖紅燈那就都是甲方的肇責吧
乙方如果確實是黃燈應該就沒肇責
無照駕駛就罰錢加肇逃罰錢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千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同條第4項:「前項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致人重傷或死亡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刑法第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為甲方開車又沒受傷所以乙方應該沒刑法問題
反而是甲方問題比較大
甲方闖紅燈,肇責較大,但乙方會被開一張無照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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