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甲方紅燈左轉 乙方黃燈衝撞甲方 乙方無照駕駛+肇事逃逸 此案何解甲方開汽車有駕照直行但是看橫向車道黃燈 便起步左轉過白線紅燈中乙方騎機車2個大人1個小孩時速約60衝黃燈撞到甲方乙方無照駕駛+外加車禍當下告知甲方不要報警直接肇事逃逸乙方3人皆輕傷此案該如何推判
所以就是甲方闖紅燈是八?甲方闖紅燈那就都是甲方的肇責吧乙方如果確實是黃燈應該就沒肇責無照駕駛就罰錢加肇逃罰錢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千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同條第4項:「前項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致人重傷或死亡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刑法第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為甲方開車又沒受傷所以乙方應該沒刑法問題反而是甲方問題比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