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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5260232 wrote:
除夕當天剛下班,為了幫女朋友買肯德基蛋塔,小弟騎著心愛的SMAX155在高雄自立路往北的方向行駛
騎著騎著,到了民主路口,那是一個閃著黃燈的路口, 另一邊的路口則是閃著紅燈
我看到了一台計程車,我心想,讓他先過好了,於是我減速,看我看到他停住了
所以我催油門想快速經過,他又馬上加速衝出來(路人都看到了)
小弟被他嚇到,緊急煞車,兩方並未碰撞但我壘殘了,全身都是傷,機車也都是傷(心痛..)
結果叫了警察,警察說雙方沒撞車責任很難判定,講一堆屁話
小弟在網路爬了一些文章,上面寫說,車禍肇事是用因果關係去看的
若不是他硬衝出來,我也不會煞車,就不會壘殘
我的見解有問題嗎?
想請問有經驗的大大碰到這種事情該怎麼處理
而且小弟是一般上班族,要上班養家活口,真的很怕那人裝死拖時間,歹戲拖棚
拜託各位大大幫幫我!!!!(恕刪)
你要讓他所以停下來,他可能也要讓你所以停下來。
結果雙方都看對方停下來....雙方又油門啟動,而你卻嚇到雷殘了!
以上是個人的見解。
曠日費時是一定要的,我是計程車駕駛的話我也不覺得我有什麼責任。
你這事故沒影片佐證,單你的片面之詞很難說些什麼。
等初判後送鑑定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