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則新聞機車擦撞騎士倒地 公車輾過拖10米送命,只是想說這肇事女騎士,連基本駕駛觀念都沒有,是不是這種人需要再去重上一遍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馬路常常看到,機車以為自己體積很小,"沿著"巷口轉角右轉出來,有些騎士甚至連看都不看一眼是否他的"左側"有汽、機車行駛接近,就神一樣硬轉。
在國外,例如美國加州,交通規則是要等到 "All Clear" 也就是完全沒車輛狀態,你才能右轉出來進入主幹道,台灣的交通車輛太多,雖然無法比照這嚴苛的要求,要完全無車狀態(all clear),但至少要有一點 sense...至少要算一下(或是感受一下如果你是那個橫向直行車駕駛)橫向接近車輛的速度,推算一下要如何等待,在安全的轉出來嘛....
其實,這些交通規則無法落實還有一更重要因素,機車體積小,太容易鑽來鑽去,容易讓剛剛拿機車駕照的駕駛養成不良駕駛習慣(這裡講的是不分年齡的初次拿駕照駕駛)。
應該建議交通部,所有剛考駕照的駕駛人,強制都該只能允許開汽車,在有實際開汽車上路經驗一年以後,才准許開始擁有並且騎乘機車,(至少汽車體積較大,無法任意變換車道或是鑽來鑽去,饗比較下,較容易讓駕駛人養成"稍微好的"駕駛行為)。並且或許在開過汽車後,更能體會並且養成對機車相互尊重的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