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車禍 警方沒給事故登記聯單的狀況


打擾了 想請教各位:


1.想請問息事案件是什麼呢?? 車禍A2案件能變成息事件?

2如果當初車禍報警 結果警察都沒給事故登記聯單 只叫雙方在一份文件簽個名 然後告訴雙方要和解可自行和解或到警局寫和解

假如最後和解談不攏,可以再請警察去開當時的事故登記聯單 讓這起車禍照正常程序走嗎??(沒聯單 保險公司都不能受理)

3.如果不知道當初是哪個警局?哪個員警?處理,該如何查證?找離事發最近的派出所嗎???還是交通大隊呢?








直接打110報案
問當初車禍發生是哪一個派出所或是交通分隊處理的
三聯單 一定要開吧 不開檢舉那個警察
1:息事案件,顧名思義就是雙方都沒有保險、輕微車損、無人受傷情況,由雙方合議達成和解,無財損求償問題。
2撥打110表明於何地點發生車禍,執勤員及會告知哪所管轄。
不懂不要裝懂~車禍就是給事故聯單,有受傷則是在筆錄內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依舊是事故聯單,單純刑事告訴就給三聯單,機車失竊就是四聯單,少在哪裝行了。
謝謝大家的回答

不知道事故登記聯單 如果當場沒開 之後自行和解如果談不攏 不知是否能請警察補開 讓交通隊來分析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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