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擾了 想請教各位:1.想請問息事案件是什麼呢?? 車禍A2案件能變成息事件?2如果當初車禍報警 結果警察都沒給事故登記聯單 只叫雙方在一份文件簽個名 然後告訴雙方要和解可自行和解或到警局寫和解假如最後和解談不攏,可以再請警察去開當時的事故登記聯單 讓這起車禍照正常程序走嗎??(沒聯單 保險公司都不能受理)3.如果不知道當初是哪個警局?哪個員警?處理,該如何查證?找離事發最近的派出所嗎???還是交通大隊呢?
1:息事案件,顧名思義就是雙方都沒有保險、輕微車損、無人受傷情況,由雙方合議達成和解,無財損求償問題。2撥打110表明於何地點發生車禍,執勤員及會告知哪所管轄。不懂不要裝懂~車禍就是給事故聯單,有受傷則是在筆錄內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依舊是事故聯單,單純刑事告訴就給三聯單,機車失竊就是四聯單,少在哪裝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