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週發生交通事故,略述如下:
(由於個人因素,本車今年未保險,僅有強制險)
A車:計程車 B車:本人 C車:本人前方車
於十字路口快至人行穿越道時,因C車停下,我B車跟著煞停,而C車至後方"推撞"上來
造成B車前後保桿及C車後方車損,但因C車受損不嚴重,當下自行離去,A及B車在現場做初步拍照及報案後
因位於要道十字路口,即先移至路旁待員警到逹 (以上皆有行車記錄器留檔)
員警到場後,A車表明是自己的過失會負責,ABC人員皆無受傷,只有車損
因C車先行離去,故事故聯單上只有A和B車資訊
接下來幾天,A車很難聯絡上,這段時間內打了不下30通電話,只找到兩次,後來A車也有請自稱是A車保險公司的人來電
告知我因聯單上未註明第三車(C車)故我車前面車損不願理賠,且要求我至他們自行配合的車廠維修,但因本人堅持
回自己配合的廠,故該保險人員只說那他們就沒法處理了,要我自己找A車司機理賠,也沒再來電
於是一週後我申請了現場圖及照片(沒拿到,只有現場圖),但去領件時連初判表都下來了(正常應為30天)
初判表上註記是"本案為當事人自行息事案件,未予初步分析研判" 後來致電詢問處理員警
告知因當下A車已承諾負責修復,且他看過行車記錄檔(事發後一週補件,事故當下沒看),認定A車責任很明確,就算送鑑定也沒什麼意義
所以初判表的記載內容才是如此
現在小弟的問題是:
由於一直聯絡不到對方,目前車損尚未修復,本週已先發簡訊告知於一定時間內聯繫回應,否則提告
也將先前聯絡他的撥出電話時間及簡訊內容擷圖,並有通話錄音檔
但因目前手上只有聯單上的姓名及電話
如要申請調解或是提民事財產損害告訴,我該如何做下一步?
因爬文得到的資訊是回原處理單位,找原處理警員,表示要正式製作民事侵權損害賠償告訴筆錄,該警員就務必要替你製作筆錄,並傳喚對方到案製作筆錄之後,就算已完成提告程序,就可在家靜等民事庭的開庭傳票?
那如果是先申請調解呢?程序又該為何?是否也是先回處理單位要求提供對方居所資訊才能至調解中心申請?
再請大大不吝指教,謝謝
提供你的行車紀錄器 證明車損 是因為受推撞而A上去的
不然沒證據 他只能陪你撞的部分 不然誰知那是哪時受損
一般事故發生後 保險都會先派人過去拍照 留紀錄才對
建議去他提供的點維修 以回復原狀為選擇 (這方式最快 雙方退一步)
回原廠也行但費用另外談 不會是原廠價就對了
若你有保險的話 就回原廠 剩下就保險互相處理
啥都沒 提告走流程 這就是最慢的 上去也會踢回去 叫你們先去調解 沒結果再回去
你還是得先自費修車 留單據 慢慢走流程(基本上也不大可能拿到全額)
當然 也可以走最上面那種 附帶民事 (詳細細節有很多可查 不多說 對方擺爛這種最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