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敘述一下車禍狀況
我是主幹道直行車(騎車)對方對象車道左轉(轎車),因為對方轉的有點急,我煞車不急撞到對方車子的後照鏡前方約10公分左右沒超過後照鏡(車禍肇責也是7:3嗎保險員說的,說我要負責3),但因慣性對方車損有拉倒副駕駛座。(雙方車速都不算快,我好像有撞到他前輪車子直接往前傾)
我的受傷狀況當時直接送長庚(有開證明跟自己拍照),鼻骨閉鎖性骨折,腦震盪,門牙斷裂一顆神經外漏,裡面牙齒也有裂一顆,左手手腕挫傷疑似骨折,當時手有裹固定簡單的石膏。牙齒在長庚有緊急做抽神經處理跟塞藥
鼻骨開完刀後有去牙醫做檢查,醫生牙齒的部分建議可以植牙因為斷的有點短,但也是可以裝假牙。但因為費用有點高開刀完就想說打個電話給肇事者要談牙齒的部分(說實在對我來說是全部看到完金錢的蠻大壓力也怕對方事後不賠償),但被放鴿子,但隔天保險員有打來,要我提供個數字給他,我說我沒算總金額,但把實際狀況跟他說,我有跟他提到醫生建議工作請假3週的工作損失(腦震盪醫生開三週17號撞開始算,手的部分醫生先開一週18-25號,目前還在復健韌帶好像有拉傷),第二週剛好開刀又住院4天24-27號),跟牙齒可能需要植牙,還有精神賠償8萬的問題,保險員有點暗示興說植牙部分不可能全賠(要我看完再跟他談但我怕等等做了牙齒後又....),精神賠償只能負擔醫藥費的一倍換(不知道包不包含住院費,如再不包含領個2萬就偷笑,不包含植牙或做牙齒的錢說因為屬於材料費)還有工作請假的問題保險員要我提供單據
我有問公司因為剛好才換工作,公司說會提供勞保投保憑證(我們是實質薪水投保),跟薪資條(這個月上班天數)要我拿醫生開的建議休假的診斷書直接跟保險公司談
我想請問作植牙保險真的不能全賠嗎(警察是跟我說民法是指恢復原狀),精神賠償的部分8萬合理嗎?這當中還有車損(車損保險有先去拍照車行也有把換的東西拍照拆車也都有拍照)跟手機摔壞跟眼鏡遺失(他要我提出是當時摔壞,摔成那樣哪有時間管手機跟眼睛)手機跟眼鏡該怎麼處理?
保險公司要我看完再談,但牙齒的部分我該就做假牙就好嗎?以後可能會有點影響
再麻煩大家提供意見教我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