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撞超跑、lexu 300nx後保八萬的感觸

其實我是贊成遇到這種超跑、天價維修的事故時,給經濟弱勢的一方一些解套方案的
大概就像一句話「罪不至死」


沒錯,三寶或屁孩也許開車騎車觀念不太好
但不只三寶,多數人都是為了生活得出門上班上課的
一個疏忽或犯蠢了 (或者說大部份的人都會犯蠢有疏忽,應該沒人說自己從不犯錯不會疏忽吧?)
結果偏這麼倒楣透頂
撞到的是數千萬甚至破億的車子,小車禍修一修要幾百萬
這個連保險都得斤斤計較,出外討生活年輕人或中小家庭的未來就等於廢了、人生瞬間倒塌一半

一個人生、一個未來,就被錢這樣輕易的買斷毀滅了
只為了某人要炫富
開車上路本來就有風險,但法律賠是以對錯、肇責來判賠的

開超貴名車上路的人只要注意自己不要犯錯違規,就可以把這巨大金額的「開車上路本就存在的風險」完全轉移到其它路人身上

老實說,這根屏風黨侵犯他人的概念不是一樣嗎?
只差別在一個是為了詐騙,一個是為了炫富
都算是有意無意的在欺壓他人

我今天把屏風換成真正的古董級屏風,上街招搖讓你不小心碰損
就不犯詐欺了,但大家真的就該賠嗎? 就不缺德了嗎?


我大可從明天開始,低價買進一堆有行但無市的東西,我知道怎麼叫人用市價買下
大家應該也都聽的懂
法官判賠是會以「對錯」來衡量的,懂? 東西放那不違法,是你自己不小心碰壞的,請照法官判的市價賠償,謝謝
一樣的道理
試問,那些開天價車上街的人,不用為自己多付一些風險成本嗎?

我不知道我這樣表達,有沒有人聽的懂意思
我只是覺得這和「居住正義」有點雷同,這個不成比例的「小錯巨賠」,已經侵犯到公眾「行」的基本人權了

補充一點,我也沒有仇富,如果lexus 300nx修後保桿要八萬
那我的車大概不會低於十萬


抱歉碎念文長了,請大家討論給小弟一些觀念開示

============= 7/29 ===============

準備旅遊所以沒時間回了
不過快速的掃了一下,發現也沒必要回覆

基本上,還是不出幾種類型的傻X

1.幻想自己需負擔額外保費,或是會損失理賠權益的人
請問有沒有開超跑的,舉手一下?
沒有? 那你們都不會多付保費,也不會有任何三寶在任何情況下少賠你半毛錢,好嗎?退下
等等,那幾個開賓士開BMW奧迪的,你一年要多付幾千元,很困擾的留下,不會的話也可以走了

有人提到健保可以給低收入減免,一樣屬於社會保險的強制險就不行
囤房稅、豪華稅可以,造成他人外出上班基本權益壓力的「高價車額外自負擔保費」就不行

雖然只能說「呵呵」,但我還要加上個鄙視的眼神

2.幻想社會己經很公平、法規很完善、判決最合理、財損很便宜、誰都付的起、超跑和我們一樣都是人要保障一切權益、但除了付不起財損的那叫不是人給我走路就好

3.幻想不要犯錯,就不會有事
這些人就是理想主義者偽裝的,真正的自我感覺良好
試想,一個人說:「你只要走路注意別跌倒,就算跌倒要判死刑又如何呢?」
這種人,你完全不需要和他討論事情的合理性,沒有意義


先這樣,大家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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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某些人的說法
根本不需要強制險、健保的存在
要是讓你們訂法規
有錢的上路、窮到沒錢健保的就死一死就好
是為了怕你們沒錢賠,才要強制繳錢的

根本和社會公義無關,小錯就算巨賠不合理,也是你家的事

落差太大,故不予回應那些小學生都懂的是非之爭
你不違規就不易撞到超跑,看到砂石車跟超跑閃遠一點可以求安全。
想要自保也不難,現在就有保險能理賠較高的金額來協助你面對撞到超跑。
simon945168 wrote:
你不違規就不易撞到...(恕刪)


不違規也會撞到呀,那叫疏忽

試想一個天真的年輕人,跟朋友借了機車
然後無違規狀態下疏忽撞到了超跑(或根本衰小沙子吹進眼裡來不及煞停什麼的,同理心去想像網友們應該都不難做到吧?)
肇責3/對方7,修二百萬要負擔六十萬

保險應該是不賠的
請問對這個年輕人會造成無比負擔的六十萬,該怎麼去怪罪這年輕人?

誰叫他要借機車,賠六十萬?
誰叫他要疏忽,賠六十萬,像很多人都從不疏忽的?

那台是300h
不是300nx
什麼鬼

lexus9528 wrote:
那台是300h不是300nx...(恕刪)


隨便那不重要吧

twinhead13 wrote:
不違規也會撞到呀,...(恕刪)


那如果這屁孩撞到的不是超跑

而是一個人..把他撞死撞殘了

也是一句不小心可以補償的嗎?
犯錯就要承擔。這個有錯嗎?
你的屏風比喻滿妙的,還有什麼明天開始要買東西來賣,你要不要真的做到再來談?

台灣道路權不會因為超跑跟國產而有差別吧!

如果今天法拉利違規撞到我、也是他賠我啊、關什麼天價鉅額什麼事?

今天我撞到法拉利、我賠他,合法合情合理啊,有什麼問題?

既然台灣法規可以讓這些千萬超跑上路,一切都合理化,就沒有什麼屏風搬上街讓人家撞的比喻。

你要不要買個100克拉鑽石,拿在手上站在路邊,被路人碰到掉了跟他索賠?

你好有閒!佩服
_Alumi wrote:
那如果這屁孩撞到的...(恕刪)


當然不行呀

但賠人的話
一樣是錯3/對方7, 撞到郭台銘和撞到一般人,我想賠的大致上是一樣的金額
法官會考慮到對錯除外,也會考慮到雙方的財力
弱勢的說不定判更少
但車應該就不同


我的認知有錯嗎?
還是撞到超跑和撞到一般車,法官會考慮到雙方財力去判賠
如果是的話,那就是我多慮了...

lexus9528 wrote:
犯錯就要承擔。這個...(恕刪)


一個同理心 和比例原則的觀念而已

twinhead13 wrote:
不違規也會撞到呀,...(恕刪)

所以呢?你認為那個年輕人不用為自己的疏忽負責?
如果他撞的不是超跑,而是把一個職業是醫師或律師的路人撞成植物人呢?
哇~可能要賠上千萬,這時候是不是又要立法,收入過高的不能在路上行走?
要駕駛車輛(殺人機器)在路上行走,就要有雖時可能發生事故的心裡準備
既然沒人能保證自己不會有疏忽的一天,那就買“保險”啊
沒買保險,然後因自己疏忽而致他人受傷或財損後才來唉人家的車太貴、收入太高?
這是啥道理?地球繞著你轉?唯你獨尊?
根本解決的辦法就是強制險要改,要提高保費
強制險要提高賠償上限以及增加財損的理賠
大家都有高額的保險在,就很少會再看到那種賠多少在那唉唉叫的廢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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