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可以再多點品格,多走路有益健康!
⋯⋯⋯
台南市永華路二段x國平路

人行道上的任性賓士AQL-7659
人行道上的任性賓士AQL-7659
賓士車主說:
我不知道這裡不能停車
沒有擋到行人行走的空間
行人都還是可以走得過去

警察說:收到罰單就知道這裡不能停車

那樓主覺得該怎麼做?
警察表示:

賓士停的位置不確定是人行道還是私人土地範圍,開單恐有爭議

我還是先開旁邊這停的歪七扭八的20幾台機車好了。

wuandrew27 wrote:
真的可以再多點品格...(恕刪)

雖然停人行道是有問題
但公布車牌號碼的用意是?
真的不高興就檢舉就好了
警察表示:
該處未畫設紅線,為避免爭議,無法開立罰單,本局也不會派人前往察看
這必須翻閱比對都市計畫圖
交通警察能管的只有"道路用地"
而道路用地,有些現況有包含人行道,有些沒有包含人行道
圖中的人行道過於寬闊
我的猜測很有可能不屬於道路用地
有可能是"人行步道用地"或是"廣場用地"
這兩種用地都不是道路用地,警察無權開單
在有爭議下,警察無法立即認定是否為道路用地時,很有可能不會開單


另外,學校周圍的人行道,我檢舉很多次,全部都成案
車主剛從對岸回台灣....
wuandrew27 wrote:
真的可以再多點品格...(恕刪)
RD我回來了,繼續傷害我的眼睛~
所以機車可以停,汽車不能停?

還是單純看他開賓士,然後眼紅,拍照上01取暖?


你當01是FB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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