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早上10:50分左右行經東湖捷運站右轉東湖路時 被轎車逼車 被違規轎車硬逼車要右轉 罵了幹X娘 承認這點我不對 但因為後座載女友且不煞車絕對撞 所以罵了髒話 右轉東湖路之後轎車攔車問是否要幹他娘 我罵髒話固然不對 但若他不違規是否就不會有爭議 事後我有道歉並告知他我們都有錯 我錯在罵髒話 他錯在違規 但轎車駕駛堅持沒撞到且是慢慢切過來讓小弟覺得臺灣太不重視二輪權益 機車不是車 右轉可以無視 也想聽聽大家意見
taiwan no 1 wrote:今日早上10:50...(恕刪) 事情都過了後續也沒有甚麼發展要大家給甚麼意見?講難聽一點...對方或許有錯頂多罰錢,但你說的那3個字對方就可以告你,跑跑法院了 留下前科....
如果如果如果今天沒有腦殘的 機車靠右行這項規定車速分流就好那你只會在汽車正後方 看到他打右轉方向燈 右轉可惜台灣現況就是機車靠右邊開車的想要右轉 除非提前在直線路段把右側車道慢慢關起來 再右轉不然大多數都會發生你遇到的這種情形
如果樓主所述屬實這不能叫逼車(危險駕駛)而是「右轉彎車未注意右後方來車」通常在發生事故時可主張另外樓主三字經出口了這屬於公然侮辱妨害名譽罪如果成立曾有案例是處罰金6000元汽車後來攔下樓主機車是否算逼車(危險駕駛)必須依實際狀況認定
taiwan no 1 wrote:他錯在違規 但轎車駕駛堅持沒撞到且是慢慢切過來讓小弟覺得臺灣太不重視二輪權益 機車不是車 右轉可以無視 也想聽聽大家意見 他怎麼違規法說明白些,該不會你路邊超車還說別人違規吧。
那邊我沒記錯的話機車直行是走中線車道的(該處為三線道)外線是轉彎專用(每天經過)如果你是走中線而他右轉那就表示四輪從左側內線無敵右轉(百分百四輪的錯)如果你是在外側想直行那就有爭議了(畢竟外線是右轉專用)
taiwan no 1 wrote:所以罵了髒話 右轉東湖路之後轎車攔車問是否要幹他娘 我罵髒話固然不對 但若他不違規是否就不會有爭議 事後我有道歉...(恕刪) 如果你道歉就表示你已觸法.可能會被告對方很聰明..先質問你髒話的對象.如果你承認就犯罪了
台灣的駕駛環境沒有再跟你重視幾輪的啦今天那怕你是走路,開車還是騎車,常常會遇到這種鳥事,騎車說不重視二輪,小車被大車逼,說欺負小車不重視小車路權行人被騎車或開車的白眼,甚至沒有禮讓,不重視行人權益只能跟你說,下次遇到,笑笑就好,沒必要把一部分的垃圾往自己身上堆至於在台灣的路上,誰的權益最大,討論這個沒甚麼意義,個人覺得平安順利地到達目的地,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