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日前因為停車 被人違停~ 導致很難停進停車場 所以就檢舉他了
可是警察回覆我居然不受理??原因是{因檔案無日期時間}所以不舉發(小弟住高雄)???

然後小弟不爽打去問為何不受理?接電話員警告知承辦人下班了~請星期一再打(我口氣很好的詢問)~
然後也問他~規定是怎樣~什麼是檔案無日期時間??
員警只會回答我 他不是承辦人~甚麼都不知道(我內心:你到底知道什麼)

有人可以解答??
什麼叫{因檔案無日期時間}所以不受理
另外為什麼值班員警可以什麼都不知道............



文章關鍵字
照片或是影片上面要有時間戳,沒有的話基本上會被退件

值班員警不知道的這問題...

有兩個可能:

1.因為檢舉案件承辦人員大多都是同一人負責,他人可能不了解,也不想代替承辦人員回答

2.單純不想跟你說。
absjohn wrote:
小弟日前因為停車 被...(恕刪)


警察不會看exif,所以我換了一種拍照會印日期的app去檢舉。
檢舉違停很難,要證明車子靜止,還要證明車上無人,反正警察很懶,不然交通也不會這麼爛
absjohn wrote: 檔案無日期時間??

檔案無日期時間??


請問上面那幾個國字,你到底是不懂哪一個字?
檔案無日期時間??

就是檔案有日期時間
可是卻解讀沒有~所以我看不懂

這樣這位大哥你看得懂嗎?
goodversion wrote:
警察不會看exif...(恕刪)



請問你說的APP是什麼??
另外 他是紅線違停???正常來說不是照片不是只要看得出來他是紅線違停
警察就下受理嗎??
為什麼需要照片上有時間?
謝謝!!
goodversion wrote:
警察不會看exif...(恕刪)
absjohn wrote:
為什麼需要照片上有時間?



萬一有人拿超過7天或者更久的照片來檢舉呢
一定會造成爭議的


■相關法令依據說明:


查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但行為終了日起逾七日之檢舉,不予舉發」暨「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0條規定-違反本條例之行為,民眾得以言詞或其他方式,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敘明下列事項,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 事件:「
一、檢舉人姓名、住址及電話號碼或其他連絡方法。
二、違規行為發生地點、日期(年月日)、時間(時分)及違規事實內容。
三、違規車輛牌照號碼、車型或足以辨識車輛之特徵。但檢舉對象為未懸掛號牌之車輛、行人或道路障礙者,得提供違規人姓名或商號名稱、住址等。
前項檢舉、如有違規證據資料(採證照片或錄影),並請檢具。」



■檢舉人應具備資料及注意事項:


一、真實姓名與聯絡地址。(如有違規事實不明確時,需協助查證說明)
二、務請詳載違規行為發生之地點(路段及門牌號碼)、日期(年月日)、時間(時分) 。
三、違規事實之認定:
  1.如檢舉動態違規車輛之行為,除應攝取清楚之車輛牌號、顏色外,對於違規事實之構成,宜需檢附攝 取連續採證照片 為憑,俾免爭議。
  2.另係違規停車者,所攝取採證照片之角度,應涵括違規車輛之駕駛座(以辨識駕駛人是否在場 ,車輛係臨停或停車狀態)
四、拍攝角度應將違規車輛牌號及違規事實如係紅線停車、黃線停車、公車站牌10公尺內停車等,一併含括擷取入鏡,俾足以證明其違規行為。
五、相關交通違規證據資料(如採證照片)無法提供底片時,務請檢具兩份正本照片(1份供舉發使用,另1份係列案備查用
六、如係使用數位式照相機所拍攝之採證照片,應檢具原始檔案(數位圖檔),以確保拍攝日期、時間正確無訛,並請敘明違規之日期、時間(時分) 、地址等資料後,據以提出檢舉。
七、交通違規案件發生日期與檢舉日期相隔,請勿超過7日(依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行為終了日起逾7日之檢舉,不予舉發。)
absjohn wrote:
檔案無日期時間??就...(恕刪)


檔案po上來,大家幫你評評理。

看看是不是員警瀆職

mugenpower wrote:
萬一有人拿超過7天...(恕刪)



大哥 你的條文真完整..
不過針對第七條

六、如係使用數位式照相機所拍攝之採證照片,應檢具原始檔案(數位圖檔),以確保拍攝日期、時間正確無訛,並請敘明違規之日期、時間(時分) 、地址等資料後,據以提出檢舉。


並沒有說到照片上要直接顯示時間日期~只要我的檔案內容看的出來拍攝時間 不就是成立了
警察用檔案無相關日期來打槍我~似乎不合乎條款?(照片沒看到日期 可是檔案內容明明可以顯示出來時間)
至於違規時間地點 我當初許發時候 都有打出來 照片也連紅線一起照 應該沒特別問題!!


謝謝你了!!
在以前只要檔案有EXIF資訊,基本上警局送外面沖洗照片一般店家都會幫忙把時間戳印印出來!
現在大部分有可能都市警局直接內部處理,所以都會要求檢舉檔案直接就要把時間附印在照片上!
所以不管我用手機、相機拍的話,都直接用PHOTOCAP批次把時間弄上去,很方便的!

至於行車記錄器就沒有這問題了,除了時間不準(無GPS校時機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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