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傷者為國小四年的兒童,因為車禍導致長短腳,是否可以求償因為車禍導致勞動力減損求償,這個合理嗎??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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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ty0517 wrote:
請問傷者為國小四年...(恕刪)


可以,但是能賠多少就難說,去告看看搞不好會多一點,不過現在人都會脫產,很難處理的!頭香!
有沒有診斷書與事故三聯單?
車禍發生經過為何?
車禍導致小孩的後遺症,可申請強制險(採限額無過失責任),在來就是您有幫小孩買保險嗎(什麼險種)?

重點來了,如果是雙方導致車禍(而我方有體傷--長短腳,這部份牽扯刑事,對我方非常有利,因小孩未成年頂多對方只能夠要去民事責任,但我方可要求提告刑、民事,這樣一來對方有壓力即拉高和解與勝訴)。
法院判決
診斷證明書所載原告傷勢,並非其終生或18歲至60歲時之仍將存在之傷勢,又原告尚屬年幼,其上開長短腳情況未來仍有改善或復原機會,身體健康尚未達穩定狀態,無從認定其將來於18歲至60歲時之勞動力確有減損,故原告請求賠償減損勞動能力之損害,難認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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