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執行...很難?未懸掛車牌,違停於巷口黃線上...

近來...我們家巷口(劃設黃線)違停了一台未懸掛車牌的紅色 OPEL 汽車(看起來還能開),
至今已有月餘。

有圖有真相...

依法執行...很難?未懸掛車牌,違停於巷口黃線上...



2016年10月18日...
去電 110 請求處置,
之後我們南投分局來電說...聯絡車主無人接聽(未掛牌能找得到車主...還不錯呀),

告知去年七月不是有修法...
「未懸掛號牌於道路停車者,依第一項規定處罰,汽車並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其牌照」

來電員警則支支吾吾的說...他非現場處置人員及要看現場狀況等等...就這樣...沒有下文了!
(一直存疑我們南投市有拖吊車嘛...因為不曾看見有違停車輛被拖吊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如下...

依法執行...很難?未懸掛車牌,違停於巷口黃線上...



2016年10月25日...
去電清潔隊請求處置,
然而至今...亦未見該車被張貼通知(限車主7天內清理)。

南投市公所,便民服務,常見問答...無牌廢棄車輛「占用道路」應如何處理?如下...

依法執行...很難?未懸掛車牌,違停於巷口黃線上...



面對執法者的怠惰...我們小老百姓能如何呢?

每天出門面對滿坑滿谷的交通、違停亂象,只能選擇視而不見。

如今...不過卑微的冀求至少自家的巷口能圖個清淨尚不可得...



附上影片...地點在「南投市彰南路3段687巷」...


文章關鍵字
市長專區應該有陳情信箱吧
在台北市或台中市我都直接打1999回報讓他們找人處理
或是直接寫信到市長信箱或是警察局的局長信箱
不然就是每天打去警察局
有時候來的警員不同處理方式也不同
如果向市長反應無效,只好通知媒體了,不然真的不知如何解決
違規應一併辦理,不應該有無牌照問題,沒牌也應該拖吊,官字兩個口,難怪不會進步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