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下班尖峰時段看到2台小黃停在公車停靠站,曾經當過公車族,最痛恨把公車停靠站當停車格的人正想檢舉才發現2台小黃不約而同的後行李箱都打開,原來還有這招可以規避檢舉,除非有裝後行車鏡頭,不然這招真的無解再前面一點有一台併排停車的小黃就沒這麼聰明,就順手檢舉了
違規停車,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56條,罰600~1200元(併排停車2400元)。這種假裝故障的招數,若不打警示燈、不設立故障標誌,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59條,罰1500~3000元(更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