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下班尖峰時段看到2台小黃停在公車停靠站,曾經當過公車族,最痛恨把公車停靠站當停車格的人

正想檢舉才發現2台小黃不約而同的後行李箱都打開,
原來還有這招可以規避檢舉,除非有裝後行車鏡頭,不然這招真的無解

再前面一點有一台併排停車的小黃就沒這麼聰明,就順手檢舉了
小黃規避違停的招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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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iusgia wrote:
今天在下班尖峰時段...(恕刪)



我也用過。。。

geniusgia wrote:
今天在下班尖峰時段看...(恕刪)


可惡的行為,讓公車沒地方可停
機車和自行車為了閃躲必須騎到快車道,增加很多危險性

請多多檢舉!
聽說遇過左轉道停著給你打雙黃燈...直到變紅燈才關燈

w841s841 wrote:
聽說遇過左轉道停著給...(恕刪)


這個全程錄影舉發應該可以成案
違規停車,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56條,

罰600~1200元(併排停車2400元)。

這種假裝故障的招數,若不打警示燈、不設立故障標誌,

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59條,

罰1500~3000元(更貴)。
看來是時候來裝後鏡頭了

geniusgia wrote:
今天在下班尖峰時段看...(恕刪)


車前面的車牌一定還在

所以我會改由車前錄影到車後

或是車後錄影到車前,再轉頭錄影車前車牌,(錄影機裝頭上)

一鏡到底,都會舉發!
geniusgia wrote:
今天在下班尖峰時段...(恕刪)


小黃的車身兩側也都會有貼車號

如果拍的清楚也同樣可以檢舉成功


BS14 wrote:
小黃的車身兩側也都會有貼車號

如果拍的清楚也同樣可以檢舉成功
...(恕刪)

車身上的號碼不能當做檢舉交通違規的佐證
很多很多很多警察親口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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