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我已經開得夠慢了,也有禮讓多台打方向燈切換車道的行車,但這一台T4貨車突然急切 如果我沒有轉方向盤就直接撞上了,這樣的情形一星期總會碰到一兩次。(我承認我氣到一直按喇叭是不對的)https://youtu.be/qoXvnWY0Mcs
twoline指北針 wrote:如題~ 我已經開得夠慢了,也有禮讓多台打方向燈切換車道的行車,但這一台T4貨車突然急切 如果我沒有轉方向盤就直接撞上了,這樣的情形一星期總會碰到一兩次。(我承認我氣到一直按喇叭是不對的) 可!違規事實:道路縮減,不讓主線(左側)先行。
從影片看起來地點似乎是在國道或是快速道路的主線與交流道的加速車道樓主已經先禮讓加速車道的小型車插入主線後方的T4在未行至安全距離情況下強行超車切入主線車道個人認為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作為檢舉法源較為適當
twoline指北針 wrote:如題~ 我已經開得夠慢了,也有禮讓多台打方向燈切換車道的行車,但這一台T4貨車突然急切 如果我沒有轉方向盤就直接撞上了,這樣的情形一星期總會碰到一兩次。(我承認我氣到一直按喇叭是不對的)https://youtu.be/qoXvnWY0Mcs 樓主的不對, 就是人太好照「路權」先後來開車, 根本不要讓, 就不用受這鳥氣
曉得 wrote:個人認為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作為檢舉法源較為適當 根本完全不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