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上,切出來的汽車"可能"需付七成之責任,因為匯入車必須禮讓車道車三成是機車"應注意而未注意",老實說,汽車已經切出來大約7秒,機車還直直撞上去,也不簡單,還有小朋友是不可以站立於腳踏板的,受傷需自行負擔部分責任以上言論僅代表本人見解,實際以判決單位為準
是你去撞車耶!!...肇責比例....你很大...70%...對方車輛已經切出路中間了,你早就應該停下來,你已經騎到路中間了.就算他停下來讓你,你只能越過雙黃線閃車,更危險.其實當時的心態是....你覺得能過(你怎麼不看到砂石車,聯結車往上靠).現在的人都不懂禮讓,尤其是你這個當爹的,載小孩還騎到路中間,還騎這麼快沒看路,出事了還想討溫暖還好我看過影片...還好我有截圖....還好我打過車禍官司....還好我已經康復!!以前的人撞到人家(或被人家撞到)都會關心人有沒有受傷,去探望一下受傷的人,理虧的一方也會主動道歉賠償,吃虧的一方也會好來好去,覺得人沒怎樣就好.現在的人發生事情後,忙蒐證,忙責任歸屬,忙賠償...其實樓下'道聽塗說'一篇是有依據的,你無辜被撞,還受傷,財損,你還是有一定比例的錯誤,只能怪倒楣,運氣不好.....希望大家都路上平安!!就汽車一方而言...按規矩轉出來準備直行,看到後方有機車來,就算整車靜止停在馬路上,機車撞上來或逆向超車,出事後汽車還是有責任.如果你是汽車你怎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