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車鑑資料以出爐 小客車駕駛 並無肇事責任
對方全責 


試問
  一 開庭需要的工作損失可否求償(如請假)
  二 因爲對方題告的關係 導致我朋友情緒低落
      (失眠 作惡夢) 的精神賠償
  三 這為朋友就是我女朋友 謝謝各位前輩的建言!



有人能幫忙分析嗎

有人能幫忙分析嗎

機車違規
汽車不確定有無超速




謝謝個位前輩的分析
自小客 當下以為機車要直行
結果突然左轉
做筆錄時有說明
當事者小客車 有自行錄製 和員警的筆錄對話內容
內容 大至為 警察有說他要迴轉
自小客 因為情況緊急 方向盤左打
小小擦到 機車傳動蓋
自小客自己說 時速大約 40-60 swift的時速表的標示
可能是緊張 才這樣說
汽車超速沒有標檢局認定的科學儀器採證的話,就是沒有超速,汽車極大機率無肇責,機車準備賠錢吧
其實 不知道要分析什麼地方?
圖示已經標明 機車在內側車道,並且 都有標示需要待轉才可以左彎!

機車在沒有路權的情況下,應該很難翻盤!
機車雖然是違規,但交通法規裡面、並非100%的違規狀況都是全責

按照圖面來看、機車沒有臨時變換車道、那就屬於前後車的關係

雖然這樣講有點奇怪,但是按圖面資料來看、騎在內側車道並非事故主因

後車應該注意前車、而且是能夠注意、也可以注意到的狀況下

卻還撞到同車道的前車、那就會有肇責了!

交通法規就是這樣、今天即使是腳踏車騎在準備左轉的內側車道上

舉個更極端的例子、如果是行人走在路中間、雖然他違規、但撞到的人還是會有肇責的!

違規、但不代表別人撞到他就可以0肇責

重點在於、能夠注意到前車、卻沒注意、也沒有進行避免事故的動作、這會被認為是過失、所以會有肇責!

如果是撞到變換車道、切到前方的車、那就另當別論了!

以上純屬個人淺見、如果有錯誤請多多指正!

sinfulseal wrote:
機車雖然是違規,但...(恕刪)



按照圖面?
下面敘述是 撞擊到2車的右前車!!沒有臨時變換車道?

2車剎車痕2.0,也就是時速並非太快的撞擊下就煞住了,反觀機車撞上來還彈出去比較遠 不知道到底誰撞誰?

當然,也有可能我誤解了一切啦! 如果有行車紀錄器來看就比較明確了!

sinfulseal wrote:
機車雖然是違規,但...(恕刪)


我支持你的看法

圖面上來看,機車是從"內側車道"的右側移動到"內側車道"的左側準備左迴轉



違規跟肇事責任是兩件事

並不是機車騎在禁行機車道上發生事故就一定是錯的,不然如果我看到有機車騎在禁行機車,可以直接把他撞飛嗎? (答案顯然是不行的)


兩車的關係是前後車

而後方汽車未保持安全距離與同車道超車是肇事主因

機車吃一張未依規定兩段左轉跟未依規定車道行駛(有禁行機車的話)的罰單在所難免


當然這是以目前看得到的證據來分析的,如果有其他證據的話也許又另當別論

公布答案 汽車無責 機車全責

sinfulseal wrote:
機車雖然是違規,但...(恕刪)


如果交通規則中車輛要依標線及指示行駛放在交通規則之前,而後車要注意前車放在前項規則之後。
那"後車要注意前車"就沒用了,因為標線及指示出來的路權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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