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5:45:47 轉為紅燈
3. 15:45:49 左轉燈亮,此時被我檢舉闖紅燈的Luxgen還距離路口十幾公尺
4. 15:45:51 對向計程車機車已停止於路口,對向左轉計程車車開始左轉
5. 15:45:52 該Luxgen仍然勇往直前...
檢舉後警方不受理,說因對向拍攝,畫面中未攝入該車行向之號誌,予以舉發尚有爭議...
然後又說另有關檢舉交通違規並提供影(照)片案件,如未附被檢舉車輛當下明確之違規影(照)片,不宜以推理或臆測之方式舉證他車之違規態樣...
想請教各位這樣就真的不能檢舉嗎?
沒有拍到對向號誌就是推理臆測嗎...?
好想知道我如果照著左轉燈號亮起左轉,被Luxgen攔腰撞上的話,肇責誰會比較重...?
先謝謝各位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