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烏龜車與後車閃大燈,各位如何看?

國道連閃大燈逼車 駕駛被檢舉挨罰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閃一下就好,閃二下就開罰!國道三隊日前接獲民眾檢舉國道逼車違規案件,一部自小客車行駛內側車道,突遭後方車輛,以連續閃大燈方式逼迫讓道,前方駕駛仍向前開了20多秒才讓道,事後駕駛感到被逼車,將此影像向警方檢舉。警方檢視違規事實明確,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處以3000元至6000元罰鍰。
「烏龜車」佔用車道,經常被部分民眾認為是造成塞車主因,政府近期也宣導,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容許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慢速佔用就得被開罰,可是國道仍經常發生慢速車佔用內車道,造成堵塞狀況,若有後方駕駛不耐,以不當方式,如連閃大燈、急停逼車讓道,也可能被開罰。
國道三隊公布2段逼車影片,其中一段於1月16日晚間,周女駕駛自小客車行駛國一北上彰化路段內側車道時,被後方來車閃燈示意超車,後車先閃一次、周女不動,數秒後,後車逼近連閃十多次大燈,周女才慢慢移到中間車道;另外,同月13日,一部大貨車行駛中線道,疑因車速過慢,引起後方來車連閃大燈讓道,事後兩前車駕駛都向警方檢舉被逼車。
國道三隊交通組長賴協駿表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1項第3款「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賴協駿說,若前方車輛未避讓,持續變換燈光逼車,就容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14款,可處罰3,000元至6,000元罰鍰。去年國道三隊取締惡意逼車件數24件,今年也已取締1件。
賴協駿也說,前車無故不避讓也會觸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第5款「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依法處罰1200-2400元罰鍰。

車子在後檔加裝行車紀錄器,可以錄到後車閃燈逼車;那好像無法檢舉烏龜車??
各位01的同好,有何看法??
文章關鍵字
黃金射手 wrote:
國道連閃大燈逼車 駕...(恕刪)


其實這種問題很難說誰對誰錯

我也有遇過國3南下還沒到寶山休息站路段開90多走在內側車道的

在後閃它。完全不為所動

想超車。中線又一堆貨車切不過去

足足在後跟著跑了2-3分鐘了吧

有些3寶真的很會開無視

但的確有些駕駛就真的把馬路當自家車道一樣

不讓就狂閃

大貨車也是

車側哪排飛機燈真的要命

他一打方向燈。在他旁的車就只有前路一片光明。連路也看不到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第5款「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依法處罰1200-2400元罰鍰。
這是說可以檢舉烏龜車的意思,只是不知道有無成功案例,總之,好一點的行車記錄器很重要。

黃金射手 wrote:
賴協駿也說,前車無故不避讓也會觸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第5款「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依法處罰1200-2400元罰鍰。

這法條怎能適用高速公路,(靠邊慢行)高速路還要別人靠邊慢行讓車?說笑話吧。
我有遇到我開100了,後面還閃多次大燈。也遇到下交流道速度降到50,後面也是拼命閃大燈...

黃金射手 wrote:
國道連閃大燈逼車 駕...(恕刪)


如果是自己龜速佔據超車道,被閃只能say sorry!但有時明明開中線車道且也到速限了,或者前面安全車距內有車,根本不是自己龜速佔據車,但後面大車還一直逼車+狂閃大燈!真是他x的以為我的車子會飛嗎? 真是內心無比幹的問候牠祖宗18代! 恨自己無後照行車記錄器,等換車加裝後照記錄器我一定要為國家財政做出貢獻!

nick1702001 wrote:
我有遇到我開100了,後面還閃多次大燈。也遇到下交流道速度降到50,後面也是拼命閃大燈...


哈 我也是
我還是開在外線
三線道的外線哩
馬上放開油門
有膽你就撞過來

打算來去裝新的行車記錄器
把舊的移到後面
怎麽這棟樓都是被閃燈的

沒遇過龜車擋道的分享

哪這樣看來龜車並不多喔
其實,小弟遇到龜車,閃一次燈後,他不讓,我只好變換車道超越他了!
黃金射手 wrote:
其實,小弟遇到龜車,...(恕刪)


這是沒辦法的

很多龜車都是開啟無視功能

能超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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