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送交通部誰的肇事責任比較大?
當時我騎車要去大賣場停車
偶不其然就被待轉車撞,他的機車有倒車
待轉區的那位先生就口氣不好
說我撞他...
說我撞他車子的側邊 側柱卡進去,自己用手就把側柱搬出來了,還說要去車廠檢查看裡面有沒有問題...(wtf?!)
他撞我的怎麼可能用側柱撞到?一定是倒車的時候壓到才會卡進去的。(對方側柱有改過)
車損部分:
他的側柱卡進去,自己用手就搬出來了,車體因倒車有一丁點的刮傷
我的防燙蓋整個噴掉了..
(如圖)

然後那位待轉先生還理直氣壯的跟交警說:
[如果所有車子都可隨意進出待轉格那還設待轉格幹嘛?!]
[如果所有車子都可隨意進出待轉格那還設待轉格幹嘛?!]
[如果所有車子都可隨意進出待轉格那還設待轉格幹嘛?!]
他真的這麼說了3遍
(咦?!汽機車跨越待轉區不是日常嗎?!)
我個人認為在台北騎車不管被機車、汽車或是巴士越過待轉區已經是日常,本來自己要待轉要慢而且迴大一點,這樣機車也可以正也可以看有沒有汽機車經過。
我個人覺得我自己有錯,但是對方一直堅持自己完全沒錯。
待轉先生一直跟交警說他完全沒有錯!
他覺得很重要還跟交警講了三次
最後補上車種:
我:捷豹
對方:勁3
我:藍色
待轉先生:紅色
(如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