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

約3個月前, 和一個阿伯擦撞
他騎摩托車在前方, 我欲超車(是雙黃線,我有違規,罰單已繳),
車頭都過了後, 他突然往左偏自己撞到我的後照鏡摔倒
當下有報警並叫救護車送急診, 我方人和車都沒事, 阿伯那當下在急診雙腿膝蓋挫傷, 在急診約4-6小時後出院
之後回診又說有鎖骨骨折, 大約3-4天後因為左側手腿漸漸無力, 阿伯兒子帶他北上看醫生,
最後診斷是腦部有瘀血並住院了1個月, 但沒開刀

這3個月, 我約1~2個禮拜會打電話給阿伯的女兒詢問病情,
阿伯出院回家後, 我也去探望了他2-3次
我的車險是旺旺友聯的丙式全險含第三人責任險 (事故傷害每人200萬,財損40萬額度)
保險員中間也有陸續跟阿伯的女兒連絡,但每次對方都是說再等復原一陣子再談

這禮拜,對方直接排了調解委員會調解也事先沒通知我
剛剛去開完調解會
對方拿出的醫療收據約1萬多元(含住院期間請看護費),摩托車修理費約1萬元
然後阿伯的女兒開口要35萬

保險公司陪我去的代表是說金額超過他的權限, 他要拿資料回公司審核
並且對方提出的診斷書也只有北部醫院住院的診斷書,診斷是急性腦中風(並未註明是否外傷引起)
請對方需要再補齊當初的急診病歷、診斷書
第一次調解會就結束了

之後保險公司有再打電話跟我說他們獅子大開口,要我有心理準備可能會上法院

我是想請問各位,阿伯的狀況,大概賠償金額多少是合理的?
我自己覺得我的保險理賠承辦員並不是很積極幫我處理,也知道保險公司立場能少賠就少賠
但因為阿伯有受傷,上法院還是會有過失傷害的刑事責任(就算易科罰金也是要自付且會有前科),
所以可以和解還是希望盡量和解,
想知道我該怎麼樣要求我的保險公司處理及對方開的金額大概多少是合理的(考慮如果上法院民事的賠償+刑事罰金)?

ps 1 阿伯80歲,無工作

ps 2 肇責保險公司自己初判是55,今天已到分局申請初判,結果還未出來

ps 3 有當下行車紀錄並提供給警方




文章關鍵字

gigi710122 wrote:
請問各位約3個月前...(恕刪)


直接跟您明講

因為你有保第三人責任險

所以,你完全無須擔心

這筆錢不管事多少,兩百萬內最後不用你出

接下來才是重點

1.
跨越雙黃線超車?那請問現場是單一車道嗎?是的話你全責喔。同車道是不可以超車的

2.
你應該去跟家屬說,不是不賠,而是要有單有據。精神賠償也是要有憑據的。這是為了他們好
有單據的35萬保險公司會力馬掏出,沒有單據的35萬保險公司不會賠只會上法院,只會拿到一點點
因為法官判賠都要有依據的,請他們不要便宜保險公司。

3.
結論就是,最壞的情況就是你被判過失傷害罰個幾萬塊了事

不用太擔心
上法院吧!!! 肇責如果真是55, 保險公司絕對是走法院的~

你有保責任險, 體傷額度200萬, 民事部分就保險公司處理就好.

刑事部分何必擔心"前科", 搞不懂為何一堆人會去擔心交通意外的"前科"問題...

當然, 如果你是從事運輸業相關, 上一句可以忽略, 哈~

如果是我, 我會給他告刑事!

謝謝2位的回䨱

民事賠償的部份我是知道保險公司會付,
對方要求35萬,理賠專員是說對方獅子大開口
但我的保險額度35萬是夠的
因為理賠專員給我感覺態度不太積極
我擔心是保險公司不想付這麼多而最後上法院

保險公司只會付民事部份,
刑事的易科罰金我要自付外加有前科
這樣對我自己也不算好結果

所以我想知道以阿伯的狀況大概賠償多少是可接受的範圍?
當然如果對方的要求太誇張,我也能接受走法院就是了!


Ps 現場是單一車道,我超車跨到對向道了,(因為阿伯真的騎超慢,我後面車又靠很近,對向沒車才想說超一下車Orz), 沒想到阿伯左偏撞過來,我自己是覺得我肇責應該會高點,不知道保險公司怎麼判55的


沒事的
你就交給保險公司去處就好了
要不你付保費作什麼???
你呢就馬照跑,舞照跳....
gigi710122 wrote:
謝謝2位的回䨱民事...(恕刪)


單一車道你就會是全責

另外你要理解,你的保險員不是怠惰

而是法律上,無單據、無因果關係的不賠

真的賠了他反而犯了背信罪

比你的過失傷害罪更重.........

所以我才說,你得主動去找對方

跟他們說明清楚

不是你不賠,是要有單有據,如果他們吳單無據又無法證明因果關係

那只會白白便宜保險公司

最後

易科罰金沒有前科的問題。只有你要繳罰金的奇檬子問題

法律白紙很字寫得很清楚
六樓正解,真的不用怕跑法院,現在很多人(受傷的)都喜歡用過失傷害罪來壓迫那些非故意但有心要賠償的人,但往往都變成了獅子大開口,如果真的有過失傷害的罪,頂多就易科罰金,但我相信你證據收集好,和對方的溝通過程錄音起來,相信是會對你有幫助的!
易科罰金一天1000、2000、3000
比較有可能1000啦
一個月就三萬
六個月就18萬
然後再加上民事賠償
罰金自己賠償究竟有沒有比較划算這還不一定
但是民事部分應該會減少
所以保險公司可以賠得少
如果是我就希望繼續談
單據以外部分設定6-9萬的額度(反正都要繳罰金了)
也就是精神賠償部分
看保險公司能補貼多少
不夠自己貼
這樣還談不攏就沒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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