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點:桃園聖保祿醫院附近時間:2017/3/27 09:00左右剛才老婆在開車上班的路上,被一台機車撞了車屁股,有一道刮傷掉漆,然後~機車也很快的就左轉離開現場⋯⋯老婆也因為還要上班,所以看了一下受損不是很嚴重,所以也沒有馬上報案。有2個問題想請問一下各位大大~Q1. 像這種狀況,下班後晚上才去派出所報案還來得及嗎?Q2. 車上的行車記錄器只有前方的,如果事發路口沒有監視器或是其他車輛的行車紀錄,是不是很難證明也無法指認AU2-2*2就是肇事車輛。
sheed wrote:Q2. 車上的行車記錄器只有前方的,如果事發路口沒有監視器或是其他車輛的行車紀錄,是不是很難證明也無法指認AU2-2*2就是肇事車輛。...(恕刪) 你的問題都可以用Q2來回答...有監視器拍到造肇事過程和對方車牌晚三天報案都沒問題(前提是沒人受傷)...如果沒有拍到就算你當天去報案也沒輒....
我有經驗,我有先問過謷察怎麼處理.1.到現場,打電話110報案.當地警察會到,車損處拍照.2.看行車紀錄器,因為是車後被撞,只有被撞的當下,車子震動,無沒直接證據.(沒有路口監視器佐證)3.警察查車主資料(只查到戶籍地),請該車主戶籍地的警察幫忙到戶籍地找人,戶籍地沒人住.4.可以用肇逃的方式發通緝找人. (警察說的,不是我說的~或許是發"通知"找人..)最後我自己放棄了(可能要上法院,怕很久後找到了,但機車車體擦撞的痕跡也沒了).浪費了約三個小時.
jiuanli wrote:我有經驗,我有先問過...(恕刪) 樓主這案沒人傷亡,只有財損+肇事方肇逃,但僅限道交法的肇逃,沒刑事方面責任。發通緝喔…你自己印表機印出來的嗎?還是Facebook發佈的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