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高快速路內側車道龜車之合法方法

消息來源
https://udn.com/news/story/7316/2413071

國道警察表示:
遇上國道龜車,可開在龜車的斜後方,用行車紀錄器紀錄1分鐘,只要有拍到對方前面還有空間可以切出來,就可以檢舉他沿途使用內側車道,將依法開出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單。

qoooooo wrote:
消息來源https...(恕刪)

可以的話我也來試看看!
一下子還可以
要處於前車斜後方位置達1min以上
拜託
可能先被旁車或後車檢舉跨越車道行駛

我都是盡可能找時機超越
誰還傻傻跟在後方形成龜龜相連
(一)查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同條第2項規定:「在交通壅塞時,小型車得不受前項第1款及第3款之限制」。依上開規定,內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率且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合先敘明。
(二)有關取締未依最高速限行駛(占用)內側車道慢速車輛之違規行為,其取締採證要件,必須有被檢舉車輛之行駛速度,且所使用測速儀器必需經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之器材取證始能告發,倘無法採證被檢舉車輛之行駛速度,因舉證資料欠缺明確、完整性,並無法據以製單舉發,爰此,本案以不舉發為宜。然為建立用路人守法觀念,共同營造優質、安全行車環境,本大隊平時即將未依最高速限行駛(占用)內側車道慢速車輛之違規行為列為執法重點工作,查105年度共計取締上述慢速違規態樣785件,爰將持續要求所屬嚴正執法,以維護高速公路行車之順暢及安全。
(三)日前電視媒體TVBA臺記者報導龜速車佔用內側車道1事,查該臺記者係透過電話詢問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三公路警察大隊,且囿於新聞報導時間限制僅擷取電話錄音片段,未能將採訪時所解釋之內容完整報導呈現致生疑義,容有誤解,祈您諒察。
有機會來試試,被退件的話就用這報導打臉員警
qoooooo wrote:
國道警察表示:
遇上國道龜車,可開在龜車的斜後方,用行車紀錄器紀錄1分鐘,只要有拍到對方前面還有空間可以切出來,就可以檢舉他沿途使用內側車道,將依法開出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單。...(恕刪)

唬爛第一名
這樣檢舉就能讓對方罰6000
做夢喔
併排停車2400都不敢告發了
600 300的違規臨停都要袒護了
一張6000的罰單那麼簡單幫你開出喔?

有位檢舉的網友
專門檢舉國道插隊
九成九以上都被打槍
給一分鐘長的影片也沒用
承辦員警幫找理由不遺餘力
3000都這樣了
還6000咧



今價賣喔 wrote:
唬爛第一名這樣檢舉...(恕刪)




加一

檢舉的過

我躲掉

qoooooo wrote:
消息來源https...(恕刪)


一分鐘還真久..
提供前後行車記錄器因該被開罰機率會比較大吧..

像大私那種比較有機會
qoooooo wrote:
可開在龜車的斜後方,用行車紀錄器紀錄1分鐘...(恕刪)


所以是告訴大家來製造更多的龜車嗎?!

一部龜車龜在內線道, 一個想要檢舉的車也跟得龜在中線道, 外線剛好一部滿載的貨車也龜著

然後....

莫名其妙就大塞車了
有網友真的去檢舉了
果然失敗
不意外呀

不過他檢舉的那台車
時速110了
這算啥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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