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到酒駕的,是不是該連鎖追查酒友是不是也酒駕?

別騙人了,大部分喝酒都不是自己喝的

自己在家裡喝醉再開車出去的可能性根本是低到不行

會喝到酒醉又開車的,一定是一群好友聚再一起喝

那種邊緣人自己獨自喝後又獨自開車的人也幾乎很少

但為何抓酒駕,幾乎只會抓到有出事或有攔檢到的車輛?

從來沒聽警察說,抓到酒駕後要馬上追查車主在飲酒時有和那些人飲酒過

然後馬上擴大查驗這些人是否有酒駕

相信我啦,抓到一個酒駕的,背後絕對還會同時存在好幾個

只是剛好沒被抓到 酒量好沒肇事 運氣好沒遇到臨檢啦
別傻了
光是抓到酒駕的那個都有可能沒事了
你還期待什麼
酒駕要超標才違法,警察沒有酒測,知道了有酒駕行為又能怎樣?

一個小路人 wrote:
別騙人了,大部分喝...(恕刪)


建議:
抓到酒駕,先扣交通工具三年!!!!當然還要付保管場的費用!
三年後 這輛車也快要.....
抓到酒駕,送綠島蘭嶼與澎湖的小島做義工半年!

第二次酒駕表示冥頑不靈,一般的教化難以收效,
就直接鞭刑!不用多,三鞭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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