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情況:

3米小路無號誌 陰雨天,我正常靠右行駛準備右轉(右手邊有圍牆,看不到對向車),

對方左轉未靠右行駛,以至於在我轉彎的死角看不到他,他突然衝出來時,騎在我行車線上

當下我我判定無法閃躲,所以急煞,結果打滑,車體滑向左邊並與對方碰撞(倒地後,對方車體大概在中間,不過事後他車是馬上牽起)

結果初判、車鑑都判我未靠左行駛(因為我車體打滑至偏左邊與對方碰撞)

不過,對方在第一次調解委員會,在委員面前,有口述承認自己騎太左邊

請問各位大大,第二次調解會時,有辦法咬著這點跟他們談判嗎?

謝謝




結果初判、車鑑都判我未靠左行駛(因為我車體打滑至偏左邊與對方碰撞)
--------------------
這是供法官參考用,法官有法官的看法,不一定採用。


不過,對方在第一次調解委員會,在委員面前,有口述承認自己騎太左邊

請問各位大大,第二次調解會時,有辦法咬著這點跟他們談判嗎?
-------------------------
可試試看,但對方可翻盤否認

有行車記錄器或監視畫面最好,沒有就看有沒有人幫你証明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