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他人引起的車禍,可以把這位非事故當事人找來分責任嗎?

各位好,小弟半年前發生一個車禍。我開車在最右邊的慢車道,由於有一台轎車快速連切兩個車道且未打方向燈,我在進行緊急閃避時,急煞且吃到機車道,於是被後面的機車撞,騎士自稱騎在機車道。

事故影片如下:44秒開始
https://youtu.be/HoZDFacwFp4

現在我與該機車騎士車損及人損全由我的乙式車險支出,但我想找該位連切兩個車道的傢伙出來一起分擔。
因為我保險業務說只要有肇事責任,明年保費會漲。所以希望可以分攤一些漲保費的成本。
ps:我把錄到車牌的段落刪了

請問有機會嗎?
太誇張了吧-你半年後才提出來

應該當下就應該要主張的

保險還幫你理賠了....

哪家保險呀?真好

小黑B E90 LCI 330I >>>> 小灰W Focus Wagon
換作是我就會將他導向涉嫌肇事逃逸

"往右閃"、"撇車頭"是壞習慣
下次直接直線重煞就好了

"撇車頭"造成的車禍往往都很嚴重
飛出去的那個,不是被對向來車撞,就是飛去撞電線桿路燈

直線撞,反而人飛出去的速度比較沒那麼快(往上飛抵銷掉很多力量),也不會飛去太危險的地方

你下次直接重煞,不要撇車頭
車頭撞到他,他這種變換車道,一定9成以上的肇責
你車尾被機車撞,機車未保持安全距離,一樣9成以上肇責
哈哈!沒用....
因為你撇頭,奇怪...幹嘛不撞上去,今天撞上去,是他出險,不是你出險。

另外今天賠錢是小事,如果今天是腳踏車,或是老人,撞到安全島死亡,過失致死,不是賠錢就沒事
往右撇這真的不好,
會造更嚴重的後果。
要不煞車,要不直接撞上去,
他這種亂切換車道的三寶,
你閃他,結果撞到機車,就變成你的問題了,
因為你沒注意到旁邊的機車,
然後三寶因為你沒撞到他,
他什麼事都沒有就跑了。
又是一位寧願閃車、撞車
卻不願意煞車的人.....

Edster wrote:
各位好,小弟半年前發生一個車禍。我開車在最右邊的慢車道,由於有一台轎車快速連切兩個車道且未打方向燈,我在進行緊急閃避時,急煞且吃到機車道,於是被後面的機車撞,騎士自稱騎在機車道。...(恕刪)


真的是好多駕駛人連開在什麼車道都沒概念..

樓主開的那個屬於快車道,旁邊的應該是路肩(也可能是慢車道),那邊也沒什麼機車道(除了"機車專用道"以外的,就不是機車道)

其實以那個狀態來說,樓主如果因為沒有往右切只有直接煞車,而和中間切出來的車發生碰撞,肇責基本上是對方的

至於機車,本來就不該鑽路肩,像前面兩台騎在車道中間不好嗎?



雖然有因果關係,但你選擇閃避,不願急煞,對的都變成錯的。
艋舺大道跟和平西路路口那條

我比較好奇是初判怎寫
因為攸關你是否給交通隊影像
沒給那你是全責
給了是切出來的黑色車子全責

其次過了半年才追討
那就是透過法律訴訟

下次發生事故不知道怎處理
建議提早給01網友會多點建議的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