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變換車道(驟然變換車道這樣被開單合理嗎?)



這樣違規變換車道,該被檢舉嗎?

汽車在行駛途中,變換車道或超越前車時,應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並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驟然或任意變換車道。
二、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
三、未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四、駛離主線車道未依序排隊,插入正在連貫駛出主線之汽車中間。

再補上兩個影片,這兩個影片其實我在檢舉的時候大概就知道不會成立
我也不是很惡意想要檢舉這兩位,我挑了這段期間,我覺得最貼近的狀況
來進行檢舉,我也希望他們不會被開單(將成為我打行政訴訟的依據之一)
過了漫長的等待後,終於被退件退回了,都是沒舉發成功

黑色Camry距離也是比我近很多,打了方向燈也是秒切,但算是切了有加速,
我不用很刻意採煞車就可以保持距離,這樣是Pass的

違規變換車道(驟然變換車道這樣被開單合理嗎?)


油罐車那台,雖然切換沒有很快,但距離我的距離絕對比我被檢舉的影片中進很多
而且也如我被檢舉的影片中,後車與變換車道車輛間有速差的情況在變換車道這樣也是Pass的

違規變換車道(驟然變換車道這樣被開單合理嗎?)

而我的案件申訴了卻仍舊回覆我,隨即於顯示方向燈(時間XXXX)同時即驟然偏離外側車道(時間XXXX),並強行變換車道切入中線車道檢舉人車輛前方,尚無法警示告知檢舉人所駕駛車輛,亦未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違規事實明確,並有連續錄影採證資料可稽,建請貴局依法裁罰。

我合理懷疑製單員警第一時間是被望遠鏡頭的壓縮感給誤導,所以以為是貼著變換車道而開單,但經申訴,舉發員警仍堅持這樣是屬於驟然變換車道,且沒保持安全距離,實在覺得很納悶,而裁決單位也只是如函辦理,根本沒有起到申訴的作用裁決形同虛設,員警一句有問題你就去打行政訴訟,如此用時間跟麻煩來壓迫民眾妥協,實在感到無奈。
文章關鍵字

CloudJ wrote:
這樣違規變換車道,...(恕刪)



這問題要問你自己阿 施主

CloudJ wrote:
這樣違規變換車道,...(恕刪)


連時間 日期 都碼掉

我看你還是乖一點開車 不要浪費 篩選影片 貼上網路了

自己都不會評斷嗎??
檢舉不會成立的 因為他有打方向燈 在國道上有打方向燈就是無敵的,除非撞了

tsai5059999 wrote:
連時間 日期 都碼掉
我看你還是乖一點開車 不要浪費 篩選影片 貼上網路了
自己都不會評斷嗎??


時間日騎碼掉 是因為怕個資惹議,畢竟只是討論動作,不是檢舉單位
這些資訊都無關行車動作的判斷吧(紀錄器中無車速,所以沒有閃行車紀錄器車輛超速的問題)
我的判斷就是覺得跟警方判斷有落差,所以上來詢問一下大家的意見
不能討論嗎?

CloudJ wrote:
時間日騎碼掉 是因...(恕刪)


可以討論

但實際一點!!
我想知道看到他打燈的當下,你是加速還減速?
tsai5059999 wrote:
可以討論但實際一點...(恕刪)


請問實際的定義是?
我放了影片,跟法條,想詢問大家的意見,這樣還不實際嗎?
你可以說沒有違規,可以說有違規
也可以附帶酸言酸語的註解
但一句自己都不會評斷嗎??,好像沒有很實際?
不如直接說出你覺得的答案公我參考可以嗎?

BGT5 wrote:
我想知道看到他打燈...(恕刪)

從影片看來,看到方向燈後是維持穩速無特別加減速(從後方行車記錄器可看到與計程車同速並行一段時間)
但前車持續切入並且有速差後,做減速保持車距。

CloudJ wrote:
請問實際的定義是?...(恕刪)


檢舉 就是最實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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