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桃園活車站(新站)外面的黃線停車被前方車輛用R檔倒車撞到




當時我是靜止未熄火狀態, 也有請警察製作筆錄
而對方也願意出險修復我的車
昨天也接到對方保險公司的電話, 告知我們因為停在黃線上
所以我也需要負責一些肇事責任, 約三成的比例




我不願意接受我有三成的肇事比例, 並告知桃園有規定黃線似乎在07~20以外的時間可停車
或是我也可以主張我臨停三分鐘內就被撞嗎??
有關此問題, 請問版友有相關經驗的嗎?
還是保險只是先來嚇嚇人的?
車損狀況: 因為對發車尾較高, 我車頭車身較低, 故撞上時有被對方往下壓的力道
導致前保桿跟葉子板友開掉, 另外左邊大燈的卡榫也斷了, 最近下雨車燈都進水
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