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 已刪除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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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條
汽車在行駛途中,變換車道或超越前車時,應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並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驟然或任意變換車道。
二、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
三、未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四、駛離主線車道未依序排隊,插入正在連貫駛出主線之汽車中間。

yogikimo wrote:
前幾天早上在汐五高...(恕刪)


先不討論跟車安全距離應該要多少, 只能說你跟車距離比別人遠.
對方打了方向燈, 意圖變換車道, 但實在看不出來你要讓還是不讓...

Vincent616 wrote:
先不討論跟車安全距...(恕刪)



欸

沒駕照不要在這裡給人看破
換掉行車紀錄器之前,先去把你那透光率不足的前擋隔熱紙撕掉!

yogikimo wrote:
前幾天早上在汐五高...(恕刪)



有明顯違規
絕對可以開罰
如二樓條例







但是先別管違規
車號
等等問題

如果他急煞
你車頭碰到他,你失控
你行車記錄器這樣能看嗎?
能拍上用場嗎?
會不會當機,剛好沒錄到

換一台吧
而且別對現在的行車記錄器太大期望

最好的能拍到車號是在五米內
不管在好的都一樣
只要在兩旁車道或是轉彎或是動態下,整個爆爛


國道這樣跟車有風險
所以五米內拍到車號就拉開安全距離




我現在開車就是讓
讓出陷阱給對方跳



高速公路很多人渣
這我檢舉起來超爽
謝謝國道警察
yogikimo wrote:
前幾天早上在汐五高...(恕刪)




這台廂型車

標準的  前車稍微變慢  就馬上急著變換車道  的那種  王8但

台灣有非常多這種 沒水準 沒品  的  駕駛
跟行車紀錄器好壞無關,逆光就是這樣,這種環境下行車紀錄器想拍清楚車牌大概要哈伯望遠鏡等級才行的。
对方的确没有抱持安全車距,应该驶向更前方再打灯示意!

至于版主,要嘛开快一点封门,要嘛就慢一点让人!干嘛硬要坚持呢?自己危险啊!

我开车能快就快,改慢就慢,但是,遇到这样,我的处理方式是,主动化解危险!最好的方法就是慢慢拉开距离,让他。不会坚持谁对谁错!没意义的,出了问题,即使自己完全无责,也是让费自己生命,时间!

yogikimo wrote:
前幾天早上在汐五高架...(恕刪)



兩台車都有問題啊 觀念真的有差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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