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長慎入,想略過事發經過可直接跳第三段))事情是這樣的:在今年7月1日早上,本人騎機車在路口與一個騎腳踏車的阿嬤擦撞。事實上我是要閃當時在機車道的汽車(當時不確定他是否要進汽車道還是右轉)阿嬤與汽車並排, 我繞過汽車後,發現阿嬤時已經煞車不及,當時我速度不快,擦撞後我立刻報警跟打救護車,其實阿嬤也沒什麼外傷 ,但是她一直嚷嚷她腳痛,醫護人員就先帶她送醫了,留下我一人做筆錄。
筆錄結束之後,警察跟我說他們要去醫院了解狀況。後來我先打給保險客服(只有強制險),她說要先辦出險手續。再來循三聯單的聯絡電話打給阿嬤,竟然是空號-.- 後來我打給承辦警察,他幫我確認後我再打給阿嬤,阿嬤就說他現在在等照X光檢查,問我要不要去看她? 我本來也打算這麼做,所以買了水果禮盒去榮總看她,到場後也是跟她說事發經過,跟她道歉,也很積極的關心她的傷勢,阿嬤當時的回應也很和善,說年輕人就是要這樣負責。 而醫生說她只是輕微挫傷而已,多休息就會沒事了。她說兒子大陸工作,孫子一個在台南當軍官,一個在外地讀書,現在只有她跟她丈夫在家,而她丈夫年紀也快7.80了也不方便來醫院,我說: 沒關係,我陪妳回家。所以當天我是把她送到她家裡面,我才離開的。離開時不忘叮嚀她多休息、醫療單據要收好,到時候再請保險公司跟她聯絡。
這當中我也有電話關心她,提醒她回診時間,還有理賠客服會致電給她,她都友善回答。直到上週三,她主動跟我聯繫,說到醫院看的差不多了,可以約時間拿收據給保險業代順便跟我談和解。於是週五依照她說的時間地點,準備來談和解,當時我以為一切會很和平..
在場有她跟她業代、我與我的業代共4人。
實際醫療費用3070元(包含我支付的掛號費用),另外她說醫生開的藥老人吃了不好,所以她請人從日本買了保健食品共4600元,還有另外的紅包壓驚。我跟她說如果有傷的話應該要讓醫生看到好,醫療的費用我保險一定會負責,紅包金額我說2000。聽到這數字她跟她的業代就開始不停歇的嚷嚷..「年輕人卡拜託欸!去了解外面的行情是多少?要是妳家人遇到這樣的事情,對方只賠2000妳會怎樣?」「我之前也工作30年退休,不要用2000元拐我,2000買個菜都不夠!」我跟她說我也很辛苦,2000是我好幾天的生活費。 最後她說她頭昏昏要回家休息了,跟我說,叫我把金額跟業代說,和解她直接對我的業代就好,我不用再出現了。
而昨天我的業代去電跟她說明立場,當然態度也是和緩的,但是對方一直堅持我誠意不夠,還說年輕人就是要辛苦一點,像她年紀大了日子也不多了-.-要那2.3千她直接跟她孫子拿!而業代建議她去調委會、請我跟她聯絡她都不要,最後只說:「看她誠意到哪,不然就這樣拖啊!」
打得落落長...現在想請問大家,我的下一步該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