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問題想請教一下
因為本身騎機車上下班
真的很討厭紅線違停的汽車
如果我用行車紀錄器拍下來然後去檢舉
檢舉會過嗎?
其實過不過沒關係
我的目的只是要讓警察趕他們走
(尤其是南京東路,路那麼小了還違停)
你檢舉要附上法規,法規裡面可沒有什麼人不在車上才能開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56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彎道、陡坡、狹路、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停車。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併排停車,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