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問題想請教一下

因為本身騎機車上下班

真的很討厭紅線違停的汽車

如果我用行車紀錄器拍下來然後去檢舉

檢舉會過嗎?

其實過不過沒關係

我的目的只是要讓警察趕他們走

(尤其是南京東路,路那麼小了還違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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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看看~
檢舉信件所附的照片好像要拍到"確定駕駛人不在車上" , 才可能會有紅單

都不用拍到人不在車上,紅線本來就不能停車,我檢舉一堆了,通通都成立。


你檢舉要附上法規,法規裡面可沒有什麼人不在車上才能開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56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彎道、陡坡、狹路、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停車。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併排停車,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紅線有人在車上叫臨停罰600 沒人在車上叫停車罰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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