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莎莎 wrote:各位01強大網友好,...(恕刪) 撞你的車若是直行沒有變換車道,而你是急切過去導致對方追撞,責任在你這邊,對方會跟你索賠無誤。另起因是摩托車紅燈右轉違規導致,可以請請警方調閱錄影帶,或跟追撞的車主詢問有無行車紀錄器,再依影片能否還原經過的完整度,(證明突然紅燈違規右轉導致你刹車)再追訴摩托車的車主過失責任。
murky168 wrote:撞你的車若是直行沒...(恕刪) 我們是同向沒錯,請問會有可能錯在對方十字路口未減速造成追撞嗎?因為我時速非常慢。請問違規右轉那台機車會有責任嗎?因為警察局有問我要把她列為車禍當事人嗎?我在思考時警察不斷跟我說因為我跟紅燈右轉騎士沒有發生碰撞所以不構成車禍主因,把她列為當事人頂多開對方違規右轉紅單。【警察說因為你們沒碰撞擦傷事實】
汪莎莎 wrote:我們是同向沒錯,請問...(恕刪) 應該要看是不是同一車道,如果都在同一車道,那可能是後方車未保持安全距離,若是你是從車道外插進來就不算。(版大文中所提,應該是急插進去)另外如果沒碰撞就沒事,那摩托車因為閃避路邊違停,被後方車輛追撞的怎麼就變有事了,還是要看判定。版大可能覺得很無辜,為了閃避違規車輛被追撞,可是撞你的車主也更無辜,突然被冒出來的車子嚇到而撞上。聽到以前長輩給的行車觀念,就是遇到狀況時,除非有把握,或是車速很快真的鐵定會撞很慘,不然寧願刹車到最後變成追撞,也不要隨便切換車道變成肇事者。
汪莎莎 wrote:我們是同向沒錯...(恕刪) 機車騎士違規右轉,在警察的初步認定是應未致影響正常行車(超速),而樓主急切車道為明顯錯誤駕駛行為。(樓主也別太自責,這是很多人都會有的下意識反應,但正確的方式是踩煞車)簡單說,在正常行車時,駕駛人對應注意、能注意的情形,有注意義務,該摩托車違規右轉的行為,一般認定尚屬於能注意情形,樓主即使撞到摩托車,也會有一部分肇事責任。至於樓主與同向汽車,肇事主因在樓主任意變換車道,視同向汽車有無其他影響行為(ex:超速),及撞擊點(側面或左車尾),會影響肇事責任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