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點是板橋忠孝路與實踐路口光是把照片貼在網路上車主會知道要停在停車格才有鬼以前是騎機車的改開車後習慣一時改不過來通常收幾次掛號信以後就會非常清楚要找停車格反正方便也只花幾百塊省掉在烈日下走路曬黑的時間值得又便宜啦
yu1010_a wrote:路邊有停車格,多走個...(恕刪) 建議樓主印個小紙條 , 上面寫著"此處停車,依次收費,一次 900元,請在收到掛號信通知後,自行前往郵局或是監理機關繳費"然後拍照檢舉違規停車.....這樣效果應該很有效....ps : 不知現在違停罰單多少錢 ? 逆向違停有沒有高一點 ?
這不是小姐,而是跟前不久輾過學童雙腿轟動全島的那個同文同種的島中年女三寶。中年女三寶普遍特徵:除了霸佔人行道和斑馬線,也會併排違停或停放在機慢車優先道中央,假裝有急事不得不違規。被提醒或幹譙時多半會❶見笑轉生氣,歇斯底里地強調離開一下而已,或❷傻笑著跑去買滿福堡或雞腿飯。每天在靠窗座位喝半小時咖啡就能拍到超過十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