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狀況是這樣的,3月初開車撞到一位80歲的阿嬤,路口無號誌,他站在斑馬線上沒動,我沒注意就輕碰到他的小腿,他跌坐到地上,時速大約只有10(因為是小路口車多所以開很慢出來,但是就是碰到他的腳),後來他手腳骨折,手裂開有開刀,腳比較輕微只打石膏,後來發現髖骨也斷掉有開刀,初判表我為全責,後來陸續的有去看他,幫忙申請強制險的醫藥費加看護費共快7萬,自己先拿2萬慰問,後來到第三個月快四個月時去看他,已經可以拿拐杖走路,手也可以自己拿湯匙吃飯,看似恢復的不錯(因為前兩個月去看有跟他兒子想談和解他都說太累不想下樓),後來到前一個禮拜終於打來說可以到交通隊談談(也還沒申請調解委員會),對方一坐下就說怎麼撞那麼嚴重,這至少要賠償60萬,比較慘的是我沒有保第三責任險,所以聽到這個金額也嚇到,覺得是用喊價的,我們這邊是認為需要有單據跟診斷證明來負這個責任,醫藥費看護費強制險申請了7萬加我的2萬已經9萬,對方看護證明也是開立一個月而已,等於前面9萬已經幫忙付了一個月的看護費,但老人家恢復的比較慢我知道,所以有想說另外再付11萬的看護費或類似包含精神賠償湊成20萬,但對方從60萬喊到50萬,我們也不知道從何談起,對方兒子說怕他媽媽稍有不慎又跌倒怎麼辦,未來想再請一年看護(這個未知數的事情能加附在我身上嗎)後來說那申請調解好了,他們就說金額差太多調解可能也不會去,但目前他們所請的看護費收據也不到20萬,說如果上法院一定判更高,請問各位大大有類似經驗嗎,這樣的傷勢真的需要這麼高額的賠償嗎,本來上次去看感覺好得差不多了,這次來談又坐上輪椅包上手護具說很痛,真的很苦惱,我知道撞到是我的錯但畢竟不是撞飛還是撞癱瘓,就是輕碰了一下會骨折是因為跌倒跟年紀大的關係,不知道這樣的傷勢金額會落在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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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事情,沒必要像菜市場一樣喊價
最省時的方法就直接上法院
判決通常都是依照醫療單據再加一點來算
看護費就實支實付,請對方叫醫生開需專人看護證明書

kane124578 wrote:
各位大大好,狀況是這...(恕刪)

kane124578 wrote:
各位大大好,狀況是...(恕刪)


撞到老人家 真的要燒香拜拜
同事就是一例 對方也沒事了 還能走動 澆花種小菜
應該只有包個紅包壓壓驚就好
但兒女是做保險的 怎麼鬥得過熟知保險的呢
把自己母親說得快要往生似的 估自己母親(已經80多歲了)至少還可以活個10年以上
開口好像快50萬 同事也請律師 結果好像判賠30多萬吧
真好撈~~
基本上根本不會有這麼多金額,車禍常常負擔是賠償對方經濟損失、身體恢復正常的狀態、精神賠償(這部分看個人意思,無合理理由價格)若上法院,對方需提供相關單據、資料。
這屬於實報實銷,骨折但可行動,甚至看護費用都可以納入懷疑選項,因這部分探討到必要性進行探討。
醫療看護上網看了一下,一個月3萬就差不多,一年估計36萬好了,加加醫療費40萬,就算封頂了。
但具大大所述,我不怎麼相信10公里的車速,會變成生活無法自理,需要請看護。
正常骨折10萬以內就可以完成協調了。
對方看你太有誠意,想坑你吧⋯⋯
Mr.Leo wrote:
解決事情,沒必要像菜...(恕刪)

基本上在必要性就可以進行懷疑了....
又不是對方骨折就可以給對方坑。
我也被撞骨折過,還不是十萬內就了事了。
kane124578 wrote:
各位大大好,狀況是...(恕刪)


大家說的都不準

談不攏就讓法官判

你會多繳一筆給國庫

法官判的依據是有合理醫生證明的單據

你們的爭議點在看護

所以你請他去開醫生證明,醫生說多少就多少

記得提醒他,醫生如果開的太離譜,你會選擇上法院,會申請傳喚醫生

所以

用最誠懇的態度跟對方說最後一次

如果告你,你會被判過失傷害,然後繳錢給國庫,但對方不會拿到更多錢了

不如把易科罰金的錢補給他,這件事情和解收場

讓法官判

易科罰金大概十萬塊+醫藥費+看護費+就醫交通費

強制險的看護費用為一天1200

對方隨便算算也知道,開多少比較容易達成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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