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機車)上個月被汽車撞對方是要閃左轉車 不知道是沒看到我朋友還是怎樣就撞上去對方說法是 我朋友離他還有一段距離(有點忘記)我朋友則是有證人證明是他撞的這段期間對方都交給他媽處理 不聞不問我朋友受傷已經接近一個多月不能工作車子也拿去修 估計20000左右現在正在和解我朋友開價10萬對方是說要保險全賠 估價只有30000多若真的談不攏 上法院的話結果會比現在賠的還少嗎?對方一直說 告上去就會更少錢之類的有人可幫解答嗎 感恩
qw1010867 wrote:我朋友(機車)上個...(恕刪) 請你朋友列清楚單據吧受傷的部分只要有醫生證明,或者醫生願意出具醫囑上法院是照單全賠財損的部分法院起碼公告超過兩次,只要你沒有每個月換新車,就是找法官麻煩,需要處以最嚴苛的折舊也就是機車耐用年限只有三年,超過直接零件一折上法院拿不到的是財損事實上,只要醫療單據清楚,以下事項保險公司不會囉嗦1.看護費用2.醫療費用,若自費項目需要醫生願意出具醫囑說明這是合理且有效的醫療方式3.工作損失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