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車禍賠償問題,我是機車直行 對方是右轉要去加油站 所以她從我的左邊撞到我
交通事故分析表是說對方轉彎車不讓直行車,也沒有駕照 而我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本來車禍隔天我要去新公司上班,因為這場車禍我失去了工作,在家休養一個月(是手腳擦傷腳腫兩個禮拜無法正常走路)
對方當時看起來沒事,事後電話通知他手骨折並開刀
我和解要求是醫藥費(由強制險賠大概1萬多) 修車費2千 精神賠償2萬
但對方因無照駕駛所以無法用強制險賠償 所以總共3萬4
我的底線是3萬但對方只願付兩萬八,並說如果不能接受就只能上法院
所以我想請問後續我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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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急急5638 wrote:
請教車禍賠償問題,我...(恕刪)


我記得還是可以申請強制險理賠,保險公司會代位求償
急急急5638 wrote:
請教車禍賠償問題,我...(恕刪)


那就送他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賠償
首先 兩萬八~跟他和解吧!

然後 你去找你的保險公司(強制險)辦理醫療賠償,
保險公司會找他求償的.
轉彎車該讓直行車,受傷喪失新工作,這也應該求償吧!加上休養1個月,尋找工作,應該再要求增加3個月薪資。
和解書一般就包含醫藥費,所以應該不可能先和解再請保險理賠(代位求償)
如有錯誤歡迎指教
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 40 條 規定中
...略...
二、事故汽車為未保險汽車
可向 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

對方未投保,該基金會賠,強制險的部分少不了你,
該申請就去申請,基金會跟對方討

強制險要保!
你就直接告她吧

這種不告到底
沒有結果的

當然也可能告到底也沒有結果

要自己衡量一下了

不過要是我一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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