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彎車禮讓直行車是原則,如何落實卻是個問題。

直行車的路權在前方的長度多少,以前有爭論過,有人主張有限度,有人主張是無限長。

那路權的寬度呢?

台灣允許分割車道,特別是機車可以分割車道以超車。

車道寬3.5公尺,汽車寬約2公尺,車道扣掉車寬假設剩a公尺,又假設機車寬b公尺,當a-b=c大於某數值時,例如0.2公尺,機車可以順利分割車道以超車。當c小於0.2公尺時,則無法順利分割車道以超車。

所以是否可以規定適當前後距離下,適當c值時,機車可以分割車道,從而適用轉彎車禮讓直行車原則。

反之,則為同車道的前後車關係,另以及其他原則規範。

現代車輛配備越來越齊全的電子測量儀器,也許有一天可以幫助落實轉彎車禮讓直行車原則。

Terrencesylphy wrote:
路權的寬度呢?

就是車道寬度
Terrencesylphy wrote:
當a-b=c大於某數值時,例如0.2公尺,機車可以順利分割車道以超車

現行規定,側面車距要有0.5公尺以上
Terrencesylphy wrote:
車道寬3.5公尺,汽車寬約2公尺

實際行車,汽車大約會在車道中間,所以車側大概會剩 3.5 - 2.0 = 1.5; 1.5/2 = 0.75m
一般機車,車寬約70cm (Yamaha Cygnus 69cm, Smax 71.5cm)

所以實際上,汽車 vs 機車,做不到合法同車道內車道分割
也就是說,樓主看到的大部份鑽車,都是違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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