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要鞭刑,要重罰,得立法通過。
若要立法,難!真的很難!
請參考影片01:00的那句話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CyHVkmAPxs
猜猜,會有那些冠冕堂皇的理由,而無法立法鞭刑加重罰則?
humourlo wrote:
不會難,只要大家集氣,讓行政院長跟總統的家人被酒駕撞死就沒問題了!
我是認真的,不是開玩笑。..(恕刪)
酒駕撞死人只要接受鞭刑……
等我脫產後天天撞……
長期被虐打習慣,沒在怕,頂多被公開鞭,沒面子而已!
喝醉時常常做沒面子的事,早就習慣了!
要修法成一日鞭還是一年鞭?
就像一例一休,修法前要求兩例
修法後吵著工時太短賺太少
真改法規又一堆酸酸鯛
法案通過前,都是人民訴求;法案通過後,直批官商勾結
猜猜~如果酒駕一律死刑,如果真的可以實施,會不會有人酒駕?????
改酒駕扣車直接法拍,這台車不管價值如何是一回事!
還是都認為酒駕被攔截到一定都是撞爛的車?
如果是超跑租借來的,酒駕一次扣車法拍,車主和駕駛求償;
這是駕駛和租借人的事
法拍時如果這台是限量限定人款,法拍一定會很搶手,到時後駕駛搞不好要花十倍買回歸還!
當攔查到酒駕直接凍結名下金流,罰款則由專業團隊清算並開出比例內的罰款
如果是郭台銘這種身價酒駕會怎樣?稅金瞬間補幾億,還不痛?
當事人名下資產轉移視為規避罰則,直接沒入法拍
這些在酒駕被攔檢後一個禮拜內就可以做到
別等車被撞爛才說要鞭刑
開車之前有喝一杯藥酒就該小心被攔查
一個酒駕,怕的是資產內所有人被清算
換成鞭刑,只有一個人痛
鞭刑還要適度,一鞭就掛掉,提案人要負責嗎?
以前刑求還不夠殘忍?被鞭幾下能有多慘?
這概念是國稅局的做法!!!在沒稅務觀念的民眾身上挖礦
當初議員李婉鈺如果喝醉酒被人嗆脫衣PK
真的惹毛她的話,有沒有可能隔天她無地自容?
以後喝酒絕對絕對要有保母,沒保母絕對絕對不喝酒;保母的責任就是避開所有爭執,或爭執前拖走
抓酒駕要在不清醒時剝奪一切
清醒後做甚麼都沒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