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地點:建國高架下方迴轉道與建國高架下方停車場出口
甲車受損部位:左前駕駛座車門
乙車受損部位:前保桿
請問甲乙車之肇責比
請問肇責比
乙車較重吧7成甲車行車3成
路口要小心
請問
不是甲車有路權嗎?

交通事故之責任區分,應依路權大小,依道路交通安全規 則第102條規定:
2、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
(1)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車道數,以進入交岔路口之車道計算,含快車道、慢車道、左右轉車道、車種專用車道、機車優先道及調撥車道。惟依交通部99年4月22日交路字第0990027472號函所示,車道數之計算,係以駕駛人其行車方向進入交岔路口之實際車道,而非以各該道路雙向車道為計算範圍。

從停車場出來沒路權。

0:10

allmygod wrote:
事故地點:建國高架...(恕刪)
allmygod wrote:
事故地點:建國高架...(恕刪)

甲:乙=0:100
停車場出來完全沒路權,不適用支幹道的規定。
(小弟親身經歷過)
在歐美車系發問才推薦安全車,其他版當然推薦"台裝"日系車,路上鋁罐車多,才會當成我的潰縮區。
乙車全責

從道路外匯入道路(從停車場出來),有絕對的義務要禮讓道路上的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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