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5躲起還來照相取締的警察合法嗎?

國道5號快接近石碇隧道往台北方向,常有個警員,躲在路標柱子後面拿著雷射槍測速、照相取締超速的駕駛。以前不是看過新聞報導,警員不可以躲起來偷偷的照相取締?收到這樣罰單的車主可以申訴嗎?
其次,目前路邊的測速照相機因為沒有經過標檢局的檢測,所以;全部停止測速照相取締,闖紅燈的部分則是繼續運作,國道的雷射測速槍有經過標檢局的檢測沒有?對這方面了解的大大們,可以提供一下這方面的知識?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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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的去年就已開放了.隱密性執法!!
路邊的固定測速照相機.停止拍超速的.只有埋感應式線圈的機種.
並不是全部的固定測速照相機都停止拍超速的....
我是弄不懂啦!為什麼交通警察必須明目張膽的情況下才能合法取締違規害人的超速駕駛嗎?當著交警面前違規才算違規啊?警察不在前面違規就不算違規嗎?照這種邏輯推論,警察抓殺人放火吸毒販毒搶劫強姦犯人通通不合法,因為作姦犯科都未經警察200公尺內當面告知--此地不可作姦犯科.警察也未當面看到呀!憑什麼警察可以在未當面告知壞人前偷偷摸摸偵差蒐證拘捕呢?難怪台灣這麼多偷機取巧而視為正常的怪現象.讓歐美日等法治國家笑掉大牙.竟然還有人因為超速照相警告牌架設超過偵速照相機200公尺被開罰單申訴成功而洋洋自得大肆宣揚.這種投機國民才會讓台灣永不得進步!別忘記德國人口8000萬,無限速高速公路超過18000公里,每年車禍死亡人數6000人.台灣2300萬人全部道路9000公里每年車禍死亡人數超過7000人.換算每百萬人口每公里死亡率台灣是德國的8倍,如果以德國的總道路里程來計算恐怕台灣是德國的80倍以上,慚不慚愧啊?我們是不是很落伍啊?

arnono0656 wrote:
我是弄不懂啦!為什麼...(恕刪)


除了遵守交通規則外
德國汽車也比台灣的車安全多了
這也是他們死亡人數較少的原因
eethree wrote:
除了遵守交通規則外德...(恕刪)


不表完全贊同!
當然車體結構安全與好壞跟交通意外發生後降低傷亡人數有相當關係!
但個人認為最主要還是駕駛人本身的守法觀念的良窳!
只要能做到不發生交通意外,誇張點說,就算車子是紙糊的又怎樣!
~冀之如聖賢、防之如盜賊、驅之如牛馬、棄之如敝履~
基本上警察不是引誘你超速違規的話,
要怎麼抓你都是合法的,
被抓到也只好認了~~
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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