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持你大力檢舉違規,但最好一鏡到底。昨天就發生差點 被 移花接木。事發日期是12/2晚上11:00 我從泰林路一段的洗車場洗完車右轉往林口方向,在文程路左轉後被一位警察意示停車,下車時,車後方還有二位警察,我問警察什麼事,他說幸福路紅燈右轉泰林路,請我拿駕照,從路線來看,幸福路右轉約100公尺就是洗車場,警察應該是遠遠看到一台車紅燈右轉後,加速追上,但那台違規車輛可能一違規右轉後開進洗車場了,而我剛好從洗車場開出來,警察從幸福路右轉後,整條泰林路只有我一台車在行駛,就認為是我違規。我說我有行車記錄器,警察也自知沒有十足把握我有違規,所以沒有開單。但如果是被人檢舉時,誰會留著2週前的行車記錄資料,就算是可以申訴,也要花時間去處理,這樣會讓反對檢舉的人拿來大作文章,而負面宣傳檢舉的弊病。
t100390101 wrote:但如果是被人檢舉時,誰會留著2週前的行車記錄資料,就算是可以申訴,也要花時間去處理,這樣會讓反對檢舉的人拿來大作文章,而負面宣傳檢舉的弊病。 所以我個人的檢舉態度是這樣,每個人都有不小心不得已的時候,路邊臨停也有分輕重馬路插隊也有分輕重如果不感覺對方有惡意那就不檢舉,畢竟要體諒他人高速公路走路肩? OK啊! 沒有人知道他在急什麼,那就當做他有正當理由就好罪疑唯輕個人不會看到違規就檢舉,互相體諒!大家看看我的影片中,紅色馬3走右側大客車專用道... 我每天可以檢舉很多件但是只有這起案件值得我去檢舉,其他時候從來不會檢舉他們但是還是希望大家能遵守規則, 畢竟有規則 我們才有機會活到今天 不是嗎?
Lygod wrote:所以我個人的檢舉態度...(恕刪) 好奇樓主對於紅色馬三在意的點是???跨越雙白線?還是沒打方向燈?這台車跟著前車走錯車道(也許路不熟又沒注意到告示)可能事後發現一急就想切回原本車道我覺得蠻符合一時疏乎並不是故意違規當然走錯車道 跨線 未打方向燈本來就都可以檢舉但會特別針對此車檢舉,想知用意在哪
edgar!!! wrote:可能事後發現一急就想切回原本車道我覺得蠻符合一時疏乎並不是故意違規...(恕刪) 大哥, 這種三寶你還要坦護?!這麼清晰明顯的雙白線他都能跨越, 哪天在高速公路匝道他直接給你迴轉逆向你也不會意外了, 對吧?!因為他發現上錯交流道, 他要迴轉下去, 他也不是故意的, 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