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各位,我的車是2015年HONDA CITY,車輛沒發生任何事故過

當時停在右轉道,號誌燈為一般直行綠燈,且前方有車的狀況下,遭後車未煞車直接撞上,當下警察在路口臨檢,馬上過來並通知交通事故過來處理

做完筆錄後,對方說明他們只有強制險,我方也只有第三責任及強制險,但事發後兩個禮拜對方不聞不問

因為我急需用車,先自行將車子牽去原廠修理,原廠回覆車子有被撞到右後的車樑,保險桿等也都斷裂,且有因撞擊有更換一些零件,維修費約五萬元。
我親自打給對方說明維修費五萬元,但被對方掛電話。

想請問,零件更換的部分,會被對方以「新品替換舊品,應予折舊」減少賠償嗎?
另外我能再主張索賠「車輛碰撞折舊損失費」嗎?
文章關鍵字
直接請警察幫你送調解委員會比較快
後車撞前車
果斷叫他全賠
不處理就申請事故鑑定(自費三千而已)
五萬不賠,等鑑定出來就連帶求償上班額外支出費用、精神賠償

ZengYP wrote:
想請問,零件更換的部分,會被對方以「新品替換舊品,應予折舊」減少賠償嗎?
另外我能再主張索賠「車輛碰撞折舊損失費」嗎?


1. 我看現在對方連賠都不想賠吧。找他出來談才知道

2. 折舊損失要不到。因為你的車根本沒折舊損失。
jason 567 wrote:



1. 我看現在...(恕刪)

 
想請問,有撞到車樑不算折舊損失嗎?車商已有說明這樣已造成車價折損三萬了,但實際折損需申請鑑定
要主張什麼當然都可以,
對方賠不賠而已,
談判技巧好,搞不好不但對方賠你5萬,還送一個女兒。
我只能說 有丙式碰撞車險 保險公司會幫你修車買單 之後他們自己會去追討費用,您沒有車體險真的只能自求對方 良心來業。
小錢車體險 (算保護費)遇到自己認了。

ZengYP wrote:
請益各位,我的車是2015...(恕刪)

以對方的態度應該是不想賠
急用車就只能先修車完保留單據在去提告
但不一定能得到你想要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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