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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騎經水灘,濺到別人,這已經違規了,雖未必成立,但對方因此攔車並非"無故",所以不會有強制罪.
就路邊2人吵架鬥嘴而已,雙方都很難成立犯罪.
蘋果日報.
行車濺水濕人 挨罰600元
法律確有規範 交警驚訝:以前沒開過單
出版時間:2016/08/20
【蔡智銘、鮮明╱台中報導】小心,騎機車濺起水花噴到別人會被罰!台中一名女騎士遭另名男騎士指控被其機車噴起的水花弄濕,女騎士被開罰600元,事後罰單被po網引發討論,網友多數認為舉證困難,根本不應該開單,連當交警20多年的警官都說從未開過這種單。警方表示,會重新檢視路口監視器等證據,若無確實證據顯示女子機車「未減速慢行致污濕他人身體、衣物」,會撤銷罰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