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開車在路上一直聽到右後方有喇叭聲,後來就看到一台機車騎過,伸腳一踢一位騎著腳踏車的阿婆,幸好人沒事,只有晃了一下,感覺就是騎太慢後面的人很不爽所以踹人,但我後來一直想到那個阿婆的臉一臉錯愕的表情,真心覺得那個騎士很誇張所以想請問一下各位大大這個可以檢舉嗎?我有先看行車紀錄器的影片錄得十分清楚,請各位大大幫忙解答一下疑惑,目前影片還沒剪輯好想說先來問一下各位大大,感謝。
這不知道能不能檢舉 危險駕駛 法條看起來應該可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之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60公里以上。(嚴重超速)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感謝各位大大回覆,我已經將影片寄給警察局檢舉了,不過預計回覆時間是三月初似乎有點久...另外小弟想問一下在這裡PO影片檔需要碼車牌嗎?因為我看似乎只有圖片有人在碼而已,影片好像沒看到,請各位大大指教一下,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