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月底 我開車左轉一條巷子時 撞到停在巷口的機車


當時因為緊張忘記踩煞車 所以我前輪輾過他右腳 幸好只有擦傷沒有骨折


事後對方休息三個禮拜 然後要我賠償他薪損加車損四萬元 


但是我覺得太高 調解時我說三萬 對方不肯 現在要告我傷害 


請問被告傷害會怎樣嗎? 繳罰金完罰金就沒事了嗎?
文章關鍵字
被告傷害不會怎樣 就麻煩一點要跑程序而已 一切由法官判 判決結果不服就上訴 如果雙方都沒意見就維持判決結果

就算你跟他和解他還是可以告你傷害 和解只對民事判決有效 他在六個月內還是可以對你提出傷害告訴 但是法官會看在你們已經民事和解 從輕判刑

因為實際情況不清楚 對方薪資狀況 受傷情況 我無法分辨他要求的四萬是不是要求過高 只能建議你如果覺得實際情況沒那麼糟 對方又死咬你不放 你就給法官判吧 麻煩一點
當然不是繳罰金就沒事,刑事打完對方一定會打民事求償,到時候就看法院判多少,我是覺得才差一萬乾脆和解,省的麻煩
奈許 wrote:
上個月月底 我開車...(恕刪)


過失傷害罪最多應該是判拘役,拘役最多半年,但可能不會判到半年那麼重,可易科罰金,一天900,也就是說若判30天你就要繳27000,繳完就沒事了,但刑事紀錄會有一條過失傷害的案底

然後對方就是告民事庭,法官也不是說對方要求四萬就判賠四萬

四萬元怎麼來的請他提供單據?

不在乎吃一條過失傷害前科的其實可以不理對方,這也不是什麼重大刑責,基本上對工作或申請良民證之類的都沒影響

上法院法官通常也是打回,請兩造再調解,上法院要表現出很有誠意和解的態度,但無奈對方的要求不合理
要是我我會給第一他休息21天本來就是要補他薪水再來交通,醫藥費也是要給,既然他有車損一樣要給跟他談個少五千處理掉,不然刑事也輸被罰金交通罰金,變有前科紀錄,民事還是要賠,除非他開的不合理,不然私下和解比較好,不管怎和解內容怎寫都要附上一條不能再刑事民事訴訟偕拋棄,不寫就算民事和解,六個月以內還是可以告你刑事,可以先去當地的調解委員調解會有個證明
奈許 wrote:
上個月月底 我開車左...(恕刪)
被告過失傷害不會怎樣,前科一條、易科罰金、法院過程(偵查、調解、刑事)、附帶民事求償

隨便點交簡裁判書調出來

OOO機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因過失傷害人,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OO因過失傷害人,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OO汽車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因過失傷害人,處有期徒刑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
元折算壹日。

OOO犯過失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OO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因過失傷害人,處有期徒刑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OO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OO因過失傷害人,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當然這之中大部分原告都有骨折的情形發生,其他基本都是因為輕案和解解決而沒有後續,但如果你敢去賭法官只會判三天,我也是服了,



倒楣客
這個資訊很有用,謝謝提供。最近被告得莫名其妙,希望不要遇到恐龍法官。
上法院解決的話...

刑事歸刑事...民事又是另一回事...

假如刑事庭被判有罪的話...

過失傷害屬微罪...會判拘役...

可罰款折抵拘役...

基本上是一天折抵一千元~~~

通常是走完刑事庭再來解決民事庭...

至於民事庭簡單說...

要賠多少交給法院定奪...


整套流程跑完少說1~2年...

大概要出庭4~6次...

如果對判決不滿有一方進行上訴...

次數跟時間就會往上加~~~

最後賠償金額會不會比原來低...誰也說不準~~~

以上僅供參考了~~~
對方有提供薪資單跟估價單啦 可是我沒辦法給這麼多 我開兩萬 他就變臉說要告我
阿砲9453 wrote:
被告傷害不會怎樣 ...(恕刪)
沒錯,只要對方都可以提出證明沒有一項跑的掉,不用管對方有沒有薪資所得了,21天一天1000的薪資,加一些有的沒有的,再加個道義責任賠贘35000-40000,ok啦,還好你沒碰上經理級的一個月薪資十幾萬的,要是碰上那怎算。
小酷林 wrote:
上法院解決的話......(恕刪)
這個就是你自己的問題了不能說你拿不出來就叫對方吞下,換成你是是對方,你願意接受嗎
奈許 wrote:
對方有提供薪資單跟估...(恕刪)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