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請教車禍和解金要多少才夠呢?

這已經是去年的事情了,事情發生大約是這樣。當日晴天高照沒有任何視線阻礙問題,我方停好車(大型重機)便去便利店購物完,出來戴好安全帽要離去,此時我方車亮尚未發動,所以無行車紀錄,便看到對方(開車)後車燈亮起,我方便先讓對方倒車後駛離,卻不想對方未注意我方車輛,直接朝我推撞而來,我方車輛此時向左頃,而我也以左腳撐地時而扭傷(有去驗傷),我立即拍打對方後行禮箱金屬部位大力連拍三下已提對方,未料對方此時打入前進檔立刻加緊油門而去
我已提告肇事逃逸跟過失傷害,開偵查庭時對方完全否認有撞到我,(我送交檢方的證據也有當時承辦員警密錄器 確實有錄到她說有撞到我) 但是對方當時的態度我完全不能容忍,當時他甚至不配合警方做筆錄,在偵查庭跟車禍鑑定委員會她委託律師一開口就說不會以任何現金支付給我,而車禍鑑定判斷出來他是主因,但在上偵查庭他也說對判斷有意異要申請複判!!根本就是死不承認!!而後檢察官先請我們去調解委員會調解,馬上要開調解會了 怎樣的金額會讓它肉疼!!

今天調解委員會的打來說對方委託律師說不願意調解!!
想請問大家 我的車損都還沒修 可以在刑事偵查庭提出要對方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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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豬去打獵 wrote:
這已經是去年的事情了...(恕刪)

既然對方罩責明確,當然就是提出你所有的損失來談。
一般能提出有合理證據的就是
醫藥費,
精神賠償(這比較難提證,除非傷害嚴重到無法復原),失能賠償(因傷無法工作所損失的金額)
交通費用
車輛維修費
建議要有實際單據或是醫生證明,不然自己隨便亂提,只會讓人覺得獅子大開口一毛都不想給你。
希望能有照片或地點圖示
不然光看樓主敘述,感覺對方故意的意味濃厚
手機越來越智慧....使用者越來越智障!!
人跟車 有受傷到很嚴重嗎
如果損害在可接受範圍
要讓對方痛
就是 吉到底
過失傷害: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成立過失傷害罪必須是:1.違反注意義務、2.有預見可能性、3.有傷害他人的行為。
告不告的成都是其次 只是對方會很煩 因為一直跑法院
而且 他又肇事逃逸的可能 又有說謊 反口供地的嫌疑

讓他多上2次法院 他就會乖乖吐錢出來

當然啦 你要不怕麻煩
我受傷沒有很嚴重,只是當下撞到我後連看都沒看就跑了 已經開了兩次偵查庭跟一次車禍判斷鑑定了!他沒有想要和解的意思 是檢察官先建議我們去調解
堅持告到底,決不和解
騎豬去打獵 wrote:
這已經是去年的事情...(恕刪)
肇事逃逸 是公訴罪,這方便應該不能和解吧!
傷害是告訴乃論,你就不要和解 先看肇事逃逸怎麼判~
樓主大大請息怒

感覺得出來你很氣,但你文中寫說希望和解金能讓他肉疼
這邊你好像有些誤解了,車禍不是用來賺錢的方式

調解的本意是讓賠償損失讓雙方都回歸正常的生活
法院及檢方的目的也是這樣,所以才會希望你們先調解

不調解,告到底,過失傷害1-3個月易科罰金(3-9萬)
加上肇逃,罰款(幾千塊)加吊銷照1-3個月
然後轉去民庭,讓法官去判他要賠多少給你這樣(依造單據)
整個流程可能要1、2年吧,多跑幾次調解會及法庭這樣,前前後後可能7、8次跑不掉

在你無肇事責任的情況下,這些就是對方所付出的時間與金錢成本,外加他自己的律師費
不曉得這樣你覺得他會不會肉疼...
但我想,對方都請律師了,對他來說這應該小Case啦

選擇告到底之前,你可以看看這樣你會不會覺得煩
然後再評估一下對方預計提供的和解金(如果還是不給的話就是0)
兩邊比一下,就知道怎樣比較划算囉

對了,過失傷害要六個月內提告喔!!



大大~~我真的超氣的啊!!!他完全一上偵查庭就說"我請我律師回答"
然後檢方問他什麼他都說不知道 不清楚...

肇事逃逸不是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嗎??

到法官那邊我還是回提出以刑帶民 不過還是要看法官願不願意了
肇事逃逸 + 過失傷害,這罰下去肯定超過一年,沒和解就不會判緩刑或緩起訴,對方也不想和解,就吉到底吧!判下來才會真的痛!

但不想和解不知道是對造的堅持呢?還是律師很有把握? 就看你提供的事證明不明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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